花千萬桃機發快篩遭質疑 疾管署:勞務案無圖利
2024/3/9 17:59(3/9 18:18 更新)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9日電)外界質疑政府花近千萬元請人在桃機發放即期快篩。疾管署今天指出,快篩效期至6月,而發放措施到3月底不會再延長,依效期調整發放順序,此勞務承攬採購案合法,無圖利情事。
中國大陸去年底呼吸道疾病疫情升溫,為加強監測,疾管署今年1月3日起陸續開始在機場港埠,免費提供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家用快篩試劑予出、入境旅客自由領取,後續因應亞太及東南亞地區近期COVID-19陽性率處高點,鄰近國家如日本病例數持續上升,措施延長執行至3月31日為止。
今天有網友在BBS社群平台批踢踢(PTT)上發文,質疑政府花近千萬元請人在桃園國際機場發即期快篩,旋即引發連串討論。
疾管署發布新聞稿指出,因桃機國際旅客航運量大,為避免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發放作業影響疾管署檢疫核心業務,依政府採購法辦理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發放作業勞務承攬採購案,採公開招標,勞務承攬採購案決標金額為新台幣935萬元整,過程均符合法令規定,絕無不法或圖利情事。
疾管署發言人羅一鈞下午接受媒體電訪說明,防疫物資屆效就是按照程序銷毀,能依照疫情需求使用就盡量使用;桃機發放的快篩效期至6月,而免費發放快篩措施到3月底不會再延長,且均有依照效期長短調整優先發放的順序。
羅一鈞表示,現在快篩試劑儲備量尚有約1745萬劑,效期從6月到12月不等,效期較長者將留作秋冬防疫之用,同時依照發放原則,提供給醫療院所、長照機構、入境移工等高風險族群,另外也會視國防部、教育部針對軍隊、校園需求,不定期撥補。(編輯:李亨山)11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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