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能搜學生書包嗎?有違禁品怎麼辦?校園安全檢查新制QA一次看
(中央社網站)新北市國中生命案發生後,有教育團體反映校園安全檢查機制太過嚴格,教職員怕被投訴因而不敢搜學生書包。教育部日前修改相關規定,放寬校安檢查限制,明確規範搜書包原則及流程,新制已於新學期上路,中央社整理相關QA帶你了解。
在哪些情況下老師可以搜學生私人物品?
根據2月5日公告的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學校若獲報學生有違法行為或攜帶違禁物品,經校長、學務處、教師與家長代表,以電子通訊或當面討論等方式緊急會商,確認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的可能性,校方可直接進行安全檢查,搜查書包、抽屜等私人物品。
不過,符合「特定身分」的學生若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的跡象,學校無須經過緊急會商程序,即可檢查私人物品。
如何辨別學生是否具特定身分?
「特定學生」的條件包括處於保護管束期間,或是符合「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辦法」明訂的偏差行為,須經學校正式會議認定,且個資保密,只有相關人員才能知道哪些人屬於「特定學生」。
校園安全檢查怎麼進行?
學校指定2名以上人員進行檢查,可以依照被檢查學生意願,由1至2位在校教職員或學生陪同。
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的緊急情況時,就可免除陪同人員直接進行檢查。檢查時應全程錄影,檢查結束後,應記錄結果並保存至少3年。
學生拒絕檢查怎麼辦?
如果經溝通輔導仍沒有結果,則通知法定代理人協助或協請警方處置。
哪些東西屬違禁品?
槍砲、彈藥、刀械;毒品、麻醉藥品及相關施用器材;猥褻或暴力相關書刊、圖片、影片或其他物品;菸、酒、檳榔或其他有礙學生健康等物品;非列於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但仍可能危害他人生命、身體的物品,如彈簧刀。
搜出違禁品怎麼辦?
校方若發現學生攜帶槍砲、刀械,或是毒品及其施用器材時,應立即通知警察機關處理。
若發現菸酒、檳榔或猥褻或暴力的書刊等,老師可自行或交由學校保管,並視其情節通知監護權人領回。如果認為有必要依照法律規定沒收或沒入,應移送相關權責單位處理。
教師或學校保管物品時,應負妥善管理的責任,不得損壞。但監護權人接到學校通知後,如果沒在期限內領回,學校就不負保管責任,並可以將物品交由警察機關或相關機關處理。
可以隨時搜學生宿舍嗎?
學校可依照學生宿舍管理規定,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但不能檢查學生身體。如果認為有需要檢查學生身體,就要回歸上述「特定學生」或緊急會商規定。
大專校院檢查宿舍時,應有2位以上的住宿學生代表陪同;高級中等學校檢查時,應有2位以上的住宿學生代表或學生家長代表陪同;國中小學檢查時,應有2位以上的學生家長代表陪同。
搜書包能杜絕校園暴力?
教育部認為安全檢查只是手段,目的在於維護校園安全、導正學生偏差行為。學校訂定的檢查規定應有後續輔導配套措施,可視需要依學生輔導法召開個案會議。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則認為,校園衝突通常源自人的內在,以及人的「行為」發生問題,任何物品包括人本身,都可能成為攻擊武器,因此「搜書包」沒有預防效果,應檢視的是學校輔導量能,面對特殊狀況的小孩,學校的輔導資源是否充分,包括學校本身的輔導室、諮商輔導中心,以及少年輔導委員會、社區社工等,需要集結相關資源共同協助。(編輯:邵曉潔、黑立安)1130227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