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高中前學務主任停聘1年 家長盼速查霸凌真相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1日電)台中市豐原高中生輕生案,前學務主任因不當管教情節重大,教育局召開專審會審議停聘1年。對此,學生家長表示,更希望教育局儘速調查霸凌真相,並讓真相公開。
豐原高中1名學生疑遭師長霸凌2月輕生,前學務主任二次停聘至8月31日,不當管教調查結果情節重大,送考核會記過處分,教育局認為懲處與調查結果不相等,校方教評會維持原記過處分。教育局主動介入,今天上午召開專審會取代校方教評會,審議前學務主任不當管教案。
教育局透過文字稿指出,前學務主任由律師陪同與會,陳述自我主張或補充相關資訊提供委員參考;當事人離場後,委員就法規面、制度面、程序面交換意見後,經出席委員2/3以上委員審議通過,對前學務主任處以停聘1年。
對此,家長透過民進黨籍立委張廖萬堅服務處表示,停聘1年的懲處代表這件事很嚴重,才有這樣的處分結果;更希望教育局儘速調查霸凌真相,這件事對家長代價真的太大了,他不想冤枉任何人,只盼陽光可以照進看不見的角落,讓真相公開。
教育局表示,專審會審議的對象指具有教師身分的人員,主任教官已依據調查報告結果,召開人評會審理並決議記過2次處分,已報中央權責機關核定。學務創新人員依據調查報告及其處置建議予以記過1次處分,據了解學務創新人員已申請離職。
人本教育基金會中部辦公室主任曾芳苑告訴媒體,霸凌案申復尚未回覆,市府就召開專審會做出停聘1年的懲處,「難道是急著想要滅火」,1年過後前學務主任重返校園,市府此舉無疑保護教師,那誰來保護孩子。
民進黨籍台中市議員張家銨表示,專審會做出對前學務主任停聘1年的處分,並不代表整件事就此落幕。教育局若已行文要求校方儘速出面解釋霸凌案,也務必在有新的進展時,主動向議會及社會大眾報告,以示願意調查真相決心。(編輯:謝雅竹)11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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