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團促行政豁免失聯移工 勞部:須審慎評估
(中央社記者曾以寧台北5日電)勞動部今天表示,修法特赦失聯移工轉為合法再工作,要考量如何保障原合法雇主及社會共同利益,及移工轉正後再失聯可能,須審慎評估;針對移工失聯已跨部會推動改善措施。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天指出,台灣有高達8.3萬名失聯移工,呼籲政府應善用行政豁免概念,讓勞動力合法回流,並修法改善移工待遇,盤點各產業所需,按比例分配申請員額,進一步補充國內勞動力缺口。
對此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透過新聞稿回應,修法特赦失聯移工轉為合法再工作來降低移工失聯問題,涉及層面複雜,除原合法雇主及社會共同利益應如何保障,及轉正後再失聯及受聘可能,還涉及移工失聯無須負擔代價,變相鼓勵移工失聯,恐更加劇移工失聯情形,需要審慎評估及取得社會共識。
發展署表示,移工失聯因素複雜,除經濟因素求較好工作報酬,還有營造業與農業引進移工仍不足,衍生非法僱用需求,及非法媒介者誘騙移工失聯及違規超收費用等。今年初已與內政部、國發會、農委會等部會多次研商各項措施,從各面向改善移工失聯現象。
缺工部分,發展署說明,為解決缺工、減少雇主非法僱用需求,在3月經跨部會討論獲得共識,將放寬營造業者達一定規模,得依僱用員工數30%引進移工,農業部分則將總配額由6000人調高為1.2萬人。
勞動部也與國發會、經濟部跨部會協商持續檢討調整延攬外國人才政策,在1月30日放寬半導體製造業廠商進用外國半導體工程師,得免除外國人才2年工作經驗,擴大國際攬才。
發展署表示,為加速遣返滯台失聯移工,也和內政部合作自今年2月至6月底推動「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以自行到案從寬免收容、繳最低逾期罰鍰2000元、免管制禁止入國期間等措施,助失聯移工盡速自行到案,並配合安排返國。
強化外國人力仲介公司源頭管理方面,發展署指出,會規劃行蹤不明比率過高外國仲介的停權機制,今年將加強查處人力仲介超收費用行為;另將修法加重非法媒介者罰則,由現行每案新台幣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提高為非法媒介每人處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5年內再違反者,提高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40萬元以下罰金。(編輯:陳政偉)11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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