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物理老師涉性騷擾 台中市府:若有違法定嚴懲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31日電)台中市退休楊姓物理老師涉及性騷擾案,3名陳情人去年向學校投訴。台中市教育局表示,等收到學校調查報告,嚴加檢核是否合乎規定,不排除啟動普查,如有違法定嚴懲重辦。
台中某高中退休某師性騷擾案,3位陳情人民國111年8月向學校投訴,事發於86年至91年改隸前的某國立高中時期,學校111年9月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並組成調查小組,調查結果3案性騷擾成立。
人本教育基金會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去年接獲申訴楊姓教師長期猥褻、性騷擾女學生,3月性騷擾案成立結案,受害者不滿提出申覆,要求市府針對教師任教學校、學生擴大普查。
校方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指出,今天召開會議受理成案,後續進行資料審查,在1個月內作出結論,對於是否進行普查,將依申復調查結束後審議小組建議。
市府教育局新聞稿表示,有關人本基金會要求普查此案,在去年11月30日要求學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相關規定辦理,學校性平會決議不做普查;普查需由學校依規定提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討論,將進一步要求學校嚴加辦理。
至於楊姓老師於96至97年,以及105至111年兼職私立學校代理代課教師,經詢學校目前尚未接獲該師的校園性平案件。
教育局也說明,去年黃姓校長因涉及性侵案,依法規由教育局調查,且性侵案件屬告訴乃論,全案主動移送法院偵辦,兩案情況不同。由於本案有2名當事人對調查結果正提出申復中,後續若不服申復結果,可再依規定提起救濟;全案目前尚在救濟期間,當事人可依規保障自身權益。
對於人本記者會新聞稿提到「學校性平會以門牌整編、不易送達為由,決議不必普查?」,包括校方是否有行政怠惰情形,教育局將進一步了解究辦,絕不容許因行政便利而造成任何疏漏。教育局指出,被行為人後續若需心理輔導諮商資源,學校將安排提供資源;因被行為人現已成年,如因各種因素不接受學校安排,也將提供輔導諮商資源。(編輯:孫承武)11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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