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留才久用 資深看護轉中階技術人力勞雇受益
(中央社記者曾以寧台北27日電)勞動部去年起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將從事機構看護或家庭看護工作的資深移工,轉聘為中階技術人力,讓他們以優秀服務態度和純熟照顧技術為照護機構提供穩定優質服務。
為充實長照產業所需照顧人力、因應高齡化社會照護需求,勞動部去年起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鼓勵社福類移工雇主,將從事機構看護或家庭看護工作的資深移工,轉任聘僱為中階技術人力,在台取得大專校院畢業副學士以上學位僑生也適用。
在花蓮老人養護機構工作、獲得雇主聘僱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的阮姓看護說,從來到台灣,12年來都在同一間機構工作,不僅喜歡這份工作,與主管及同事相處也相當融洽;轉任中階機構看護工後,薪水多了許多,非常高興政府推出相關政策,讓長期在台灣工作的自己,可以繼續留在這裡做喜歡的工作。
聘僱阮姓看護工的機構表示,目前已經申請留用5名資深移工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5人都受僱於機構很久,服務態度佳、照顧技術純熟,轉任為中階人力有助於提供穩定優質的服務,對機構幫助很大,對新任外籍看護工在工作、學習和適應上,也很有幫助。
聘僱機構指出,若沒有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這些移工在滿12年工作年限時,就必須離開台灣,相當可惜;現在開放雇主自行評分中階技術人力的語言能力資格,也讓資深移工轉換為中階技術人力更為簡便。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透過新聞稿表示,機構雇主若藉「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將資深移工或在台取得副學位以上的僑生,轉任聘僱為中階技術人力,對雇主和移工都有幫助。
勞動部指出,移工轉任後不用受在台工作年限限制,也不須再繳納就業安定費,且機構可用轉任後的原移工名額,繼續聘僱另一名移工;機構雇主若以每月新台幣3萬1000元以上經常性薪資僱用中階技術看護工,更可免備繼續教育和語言能力等技術證明文件。(編輯:管中維)1120227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