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空污費率擬提高 估年減排1.5萬噸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日電)環保署今天預告固定污染源空污費率修正草案,除調升空污季(每年第一、四季)費率外,也修正廢氣燃燒塔費率及調整戴奧辛與重金屬費率等,預估每年可減少1萬5000公噸空氣污染排放量。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幾經周折、加強產業溝通後,今天預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修正草案,預期最快上半年法規生效後,以價抑量,每年可減1萬5000公噸空氣污染物排放量,每年可多挹注空污基金約新台幣6.5億元。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長蔡孟裕告訴中央社記者,修正主要包含4個面向,包含新增大戶費率、擴大季節性費率差距、修正廢氣燃燒塔費率計算及調整戴奧辛與重金屬費率等。
首先,蔡孟裕表示,草案中調升第一季及第四季空氣品質不良季節的空污費率,第二、三季則是維持不變,希望透過擴大費率差距的方式,降低空污季節污染排放。
蔡孟裕指出,本次預估影響對象主要為石化業、電力業、半導體、面板業、塑膠業、金屬製造業、鋼鐵業及焚化爐業者等,各產業的排放源計算不同,總計排放大戶約51家。
以戴奧辛為例,蔡孟裕說,原規定每公克最多僅能收3萬6000元,本次修正後可依排放量調整至少10至20倍,相當於最高可收72萬元。
另外,蔡孟裕說明,雖然燃燒塔對空氣品質有害,但屬於公安設備,在機組發生異常時不得不使用,因此並未明令禁止;然而在本次草案中修訂,若有使用燃燒塔排放則會加重處分,相當於要求業者強化空污防制設備。
蔡孟裕提到,草案中也修正獎勵機制。原先設計是空污減量達基準年(103年至105年)3年同期平均值的2成以上,最高給予8折優惠;現在為促使業者逐步加強空污防制,改為減量達繳費年的前3年同期平均值3成以上,最高給予7折優惠,盼逐步改善空污排放。(編輯:陳清芳)11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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