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將至旅客攜豬肉品入境增幅逾4倍 違者重罰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4日電)春節將至,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今天表示,海關查獲違規豬肉品輸入發現,旅客攜入從民國110年的38公斤增至111年的202公斤、增幅逾4倍,違規罰新台幣20萬元,呼籲莫觸法。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今天召開第25次會議,應變中心指揮官、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為確保國內養豬產業永續、穩定提供豬肉產品,台灣除已是口蹄疫非疫區,今年起陸續執行傳統豬瘟拔針計畫,仍要持續防堵非洲豬瘟入侵產業。
關於邊境防守,他說,春節接近,應變中心統計111年海關查獲非法豬肉製品總計789公斤,主要以從國際郵包緝獲的451公斤、占57.2%,以及旅客違規攜入202公斤、占25.6%為主,且旅客緝獲部分持續上升。
另外則是空運快遞115公斤、占14.6%,還有海運及其他為21公斤、占2.6%。
陳吉仲說,旅客緝獲違規部分從110年的38公斤增至111年202公斤,增幅達431.6%。反之,因為不能併袋寄送,空運快遞的緝獲重量從110年的451公斤減為111年的115公斤、減幅為74.5%,郵包的緝獲量也從110年的581公斤減至111年的451公斤、減幅22.4%。他提醒民眾切莫違規,會重罰20萬元。
此外,從110年5月20日起施行「停止自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地區)以郵遞寄送輸入豬肉產品」以來,查獲違規輸入豬肉產品案件累計324件,主要來自香港138件、其次是中國115件,並經訪查確認已裁罰收件人3案(7件)各20萬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防檢局局長杜文珍說明,這3案分別收到5件、1件、1件,都是台灣民眾;春節將至,提醒民眾千萬不要攜帶臘肉、火腿、香腸等對非洲豬瘟防疫高風險的肉製品入境;也發現違規品頻頻出現「雞仔餅」,其中含有豬肉,千萬不要購買攜入境或郵寄入境。
陳吉仲說,110年10月起禁止規模在199頭以下養豬場使用廚餘養豬的規定也持續執法,110年查獲8場、111年查獲26場,現場發現廚餘會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開罰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若發現有在飼餵,再依「飼料管理法」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應變中心統計,因應中國爆發非洲豬瘟,自107年8月27日到111年12月止,肉品檢驗非洲豬瘟病毒核酸樣本數共4924件,428件驗出陽性,來自中國大陸341件、越南75件、泰國12件(含旅客攜帶、機場棄置箱、快遞、郵包及貨運緝獲的違規肉品)。(編輯:張芷瑄)11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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