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新制上路 司法院攜手郵局發行紀念郵票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日電)國民法官新制已上路,司法院與中華郵政今天合作發行「國民法官新制實施紀念郵票」小全張,藉由郵票蘊含「傳遞」意涵,象徵國民法官新制讓司法與人民進一步溝通對話。
司法院發布新聞稿指出,國民法官新制於1月1日正式施行,這是司法史上首次讓一般國民以法官身分參與審判,深具劃時代意義;為宣告新制正式實施並紀念新制施行,司法院與中華郵政合作發行「國民法官新制實施紀念郵票」小全張,並於今天舉辦發行典禮。
司法院長許宗力接受聯訪表示,藉由郵票所蘊含的「傳遞」意涵,象徵國民法官新制讓司法與人民進一步溝通對話;過去人們都認為法官太專業、離人民的感情太遠,透過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一起審理案件,就可以拉近人民與司法的距離。
許宗力致詞提及,國民法官新制在刑事訴訟的特色之一「起訴狀一本、卷證不併送」,意思就是法官在開庭之前,只有看到一紙檢察官的起訴書,相關證據都要等到開庭的時候透過檢辯雙方的攻防,才看到證據,進而形成一個心證。
許宗力解釋,法官不要太早接觸或看到證據,不要太早被任何一方證據所污染,法官要以一片白紙到法庭上,透過開庭時檢辯雙方的攻防才形成心證;如果此新制實施順利,未來考慮就重大刑案也以此方向來進行。
媒體提問,如果遇到上訴審撤銷改判,會不會有違背國民法官立法意旨情形?許宗力對此回應,有對上訴審有所限制,除非有一個非常重大違背法律的理由,不然都是要去尊重國民法官案件的認事用法,也就是,「認」明「事」實、使「用」適當的「法」律,來得到合理的結論。
中華郵政公司總經理江瑞堂表示,郵票中呈現出國民法官法庭上6名國民法官與3名職業法官端坐法檯,認真聆聽、全神貫注的形象,另以國定古績的司法大廈當背景,共計發行52萬套。
司法院指出,只要是年滿23歲的國民,都有機會被抽選擔任國民法官,跟職業法官一起坐在法檯上,共同討論、一起審判重大刑事案件;國民法官制度需要全民的支持,不必擔心不會法律,只要憑藉自己的生活經驗與觀點,積極參與、認真聆聽、勇於表達,就能讓審判的關注面向更全面、更多元,就是最棒的國民法官。
法務部長蔡清祥致詞表示,國民法官制度開啟全新審判模式,與現行刑事訴訟程序有極大的不同,且因適用國民法官法案件的有罪判決門檻提高,偵查中檢察官調查證據須更加精緻化及全面化,各地檢署成立「國民法官專組」來對應各地方法院成立的國民法官專庭;針對犯罪案件檢察官會完備偵查,以充足的證據提起公訴,並在公訴法庭堅實且積極地舉證及盡力說服,扮演好國家公益代表人的角色,使犯罪被告得到公平的審判。
此外,今天活動找來屏東縣泰武國小學生組成的「泰武古謠傳唱」,演唱多首古謠,包括一曲「我們可改變世界 We can make a difference」,象徵國民法官新制讓國民與法官相聚一堂、同心合作,讓審判視角更全面,進而改變司法,讓社會更和諧安詳,邁向更好的明天。(編輯:李亨山)11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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