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籲政府補助微型、屋頂光電 擴大民眾參與意願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2日電)環團今天表示,為邁向淨零目標,政府應重視微型電廠、屋頂光電,透過法規修訂及補助、獎勵措施,增加公民電廠的占比,擴大民眾參與意願。
多組環團今天聯合舉辦「2022屋頂光電政策總體檢會」,認為微型電廠是邁向淨零的推手,盼提醒政府在光電發展應兼顧社會需求。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資深主任吳心萍表示,政府應保障微型電廠、公民電廠,應將將公民參與發電的比例入法。她以歐洲為例,推估到2050年時,公民發電可供45%的電力。
此外,吳心萍指出,目前經濟部的「合作社及社區公開募集設置再生能源公民電廠示範獎勵辦法」,也已在今年11月停止,應延續給公民電廠支持的機制。
台灣環境規劃協會分析師吳勁萱認為,相較於鄰近的日本、韓國,政府目前對家戶小光電的支持明顯不足。以韓國為例,早在2011年即提供家戶光電申設補助,2020年以「擴大民間自主參與」為目標,修法鼓勵小規模電力仲介市場,讓家戶發電設備也能直接參與電力交易。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陳詩婷指出,既有屋頂設置光電的潛力也應該被正視,在媒合屋頂過程中多捨棄小於15坪的小屋頂,地方政府應透過諸如補助等方式,擴大民眾參與的意願。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秘書長高茹萍進一步建議能源局研議微型綠能屋頂(10kW),建立快速通過認證的SOP;開放線上無紙化的申請服務,並應將微型屋頂的目標入法。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許博任認為,現行不論大小案場直接一體適用現行「第三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申請規範,針對微型電廠、公民電廠的申設流程過於繁重;而大型業者會將屬於應申請電業許可的第一型再生能源設備化整為零,拆分成多個2000kW以下的第三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規避審查程序。
許博任建議,在輕簡微型、小型光電申設程序的同時,也應修正現行再生能源設備管理辦法第6條,有關裝置容量合併計算的條文,納入更多廠商拆分案場的樣態,以防止業者化整為零的脫法行為。(編輯:陳政偉)11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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