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包裝2023年7月起禁用PVC材質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9日電)統計去年網購銷售額達新台幣4303億元,為減少網購包裝量,環保署預告訂定限值,依網路零售業者規模來分級管理,民國112年7月起包材不得使用PVC材質,包材須符合回收紙或再生料摻配比例。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預告「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預計於112年7月1日實施。規定網路零售業包裝材料規範、且大型網際網路零售業須達成包材減重或循環包材使用。
環保署指出,根據統計,網路零售銷售額逐年攀升,從106年2283億元成長至110年4303億元,約使用2.2億個網購包裝,相當約產生3134公噸塑膠包材廢棄物、5萬4182公噸紙類包材廢棄物;整體網購包裝碳排量達7萬8000公噸二氧化碳當量。
根據草案,實施方式會依網路零售業者規模來分級管理。
所有網購業者自112年7月起包裝材料不得使用含聚氯乙烯(PVC)材質,紙類包裝箱(袋)的瓦楞紙箱(盒)、紙板產品及紙漿模製品,應以材料原色為優先,且回收紙混合率應為90%以上;塑膠類包裝箱(袋)及緩衝材應以再生料摻配比例25%以上製成。
其中,資本額5000萬元以上業者,除限制包裝材料外,商品包裝重量比值(包裝材總重量/包裝材+商品總重量)也設有限值。包裝箱(袋)內商品總重250公克以上且未滿1公斤,其包裝重量比值須小於40%;1公斤以上未滿3公斤,比值須小於30%;3公斤以上比值須小於15%。
最後,資本額達1億5000萬元業者,除包裝材料及包裝重量比值外,並要求平均包材減重率在113年底前需達25%、114年底前達30%、115年底前達35%;循環箱(袋)使用率在113年底前達2%、114年底前達8.5%、115年底前達15%。(編輯:張芷瑄)1110928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