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販菸給未滿18歲 累計裁處51件逾40萬元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22日電)國健署4到7月以「秘密客」方式抽測440家販菸場所,發現33.4%在販菸前沒有確認買家年齡是否滿18歲,累計裁處51件、罰金逾新台幣40萬元,籲販菸務必「問、看、聽」,以免挨罰。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今年4月至7月期間,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安排年滿18歲的工讀生穿著高中學生制服,測試商家是否主動確認購菸者年齡,並要求查驗證件或直接拒絕賣菸品。
根據抽測結果,整體販菸場所違規賣菸率為33.4%,又以檳榔攤違規率45.4%最高,接著依序為一般商店違規率40.7%、連鎖超市或大賣場違規率為25.7%、連鎖便利商店違規率為17%。
國健署表示,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違者依同法規定,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已將違規店家名單轉知各縣市政府衛生局及連鎖商店(賣場)總公司,據統計截至111年9月中旬為止,22縣市衛生局稽查菸品販賣場所共計14餘萬次,裁處51件、罰鍰金額逾40萬餘元。
國健署呼籲菸品販賣業者遵守法規,對於商家違法販售菸品給未滿18歲青少年的情形,各縣市衛生局將持續列入年度稽查重點,面對疑似未成年買家時,應落實販菸3部曲「問年齡、出示證明、告知法令耐心聆聽」,建構第一線攔截未成年購菸防護網,避免青少年購得菸品。
依國健署110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吸菸青少年取得菸品來源,以自行買菸為主(國中42.3%、高中職67.8%),而國中學生的購菸場所以雜貨店及傳統商店為主(36.1%),次之為檳榔攤(25.2%)。
高中職學生則以便利商店為主(53.8%),次之為雜貨店及傳統商店(25.2%)。另有59%的國中吸菸學生表示在購菸時未被拒絕,高中職吸菸學生則達69.4%未被拒絕購菸。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簡任技正劉家秀告訴中央社記者,目前送進立法院審議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將禁菸年齡由18歲提高至20歲,違法供應菸品予未滿20歲者,罰鍰上限則由5萬元提高至25萬元,呼籲業者可透過建立內部稽核機制、召開店長會議、辦理員工訓練等方式,加強第一線從業人員不賣菸給青少年的認知及責任。(編輯:管中維)11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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