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退場審議會召開 最快9月初公布專案輔導名單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31日電)教育部今天首度召開退場審議會,指定發言人楊玉惠表示,「專案輔導學校」名單最快9月初揭曉,除了校名,也會一併公告各校改善期限。退場條例公告前已列專輔的學校,改善期不會超過一年。
教育部今天下午召開第一屆退場審議會第一次會議,25席委員中有22人出席,議程主要為奠定後續議事基礎,討論設置秘書小組、迴避和保密規定、發言人機制、會議規範、專輔學校審議重點和原則等,並做成相關決議。
今天會議指定發言人、教育部技職司長楊玉惠晚間接受中央社電訪表示,今天並未實質討論退場學校名單,主要是把「遊戲規則」訂定清楚。舉例來說,依照行政程序法規範的「迴避」原則,如果委員的配偶、父親是備審學校董事,審議時就須迴避。
為確保委員暢所欲言,今天會議也設定保密原則,討論過程中各委員的發言須保密,由召集人(教育部政次劉孟奇)或指定教育部機關代表委員,於會後代表退審會統一發言。
退審會最快9月初開始審議專輔學校名單,被審學校將由校務會議指派4席代表(2名教師、2名學生)作為浮動委員參與討論。楊玉惠說,如果學校難以召開校務會議,也可直接提供校務會議代表名單,由教育部勾選。
楊玉惠表示,浮動委員可參與投票,因此決議專輔學校的認定、免除時,最多會有29票(25席加浮動4席)。審議過程中,被審學校派出說明的人,主要會為學校辯解,而浮動委員會比一般委員更瞭解實際狀況,可提供寶貴意見,讓退審會的討論更為完善。例如明明有欠薪,學校卻辯說沒欠薪,便可由該校教師說出實情。
楊玉惠說,退審會9月初就會開始審議專輔名單,有決議當天就公布,除了校名,也會一併公布改善的期限。
依照「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專輔學校在被公告後2年內,仍未能改善和免除專輔,將於下一學年度起停止全部招生,並於該學年度結束時停辦。但在條例施行前已列入專輔的學校,經退審會審議仍未免除,改善期限則不超過1年。
今天召開的退審會中,也有討論具體期限給予的原則。楊玉惠指出,退場條例公告前已列專輔的學校,改善期限不超過一年,但如果學校已經欠薪許久,董事會也無法再捐資,拖到一年才停招,情況只會更糟;由退場基金墊付的款項,也有拿不回來的風險。在這樣的情況下,就不會讓學校拖到一年,甚至只給一個月期限。
楊玉惠強調,改善期限主要看財務狀況,以及學校盡了哪些努力,「如果擺爛,就不要拖那麼久。」但目前只訂出原則,而不是死的公式,仍會依照個案學校狀況,由退審會委員決定具體期限。(編輯:張芷瑄)11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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