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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胱胺酸有助運動表現 可用於須標示每日限量食品

2022/8/2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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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2日電)食藥署今天公布修正營養添加劑L-胱胺酸標準,從原本僅可使用在特殊營養食品,修正為可用於標示有每天食用限量的食品,但其L-胱胺酸總含量不得高於每天500毫克。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廖家鼎接受電話訪問指出,L-胱胺酸是一種氨基酸,過去國內規定僅可使用在特殊營養食品,即嬰兒配方食品和特定疾病配方食品等。

廖家鼎說,隨科技發展,國外研究發現L-胱胺酸對於提升運動員的表現也有幫助,因此修正規定,不限於只能用在特殊營養食品,只要外包裝標示有每天食用限量的一般食品也可使用。

為兼顧安全,廖家鼎表示,參考國際間限量規定來訂定,在每天食用量中,其L-胱胺酸總含量不得高於500毫克。

廖家鼎說,L-胱胺酸是相對安全的物質,如有疑慮會增列警語加強配套,但國際間對L-胱胺酸沒有這麼嚴格,且本來就可用在如嬰兒配方食品等特殊營養食品中,安全沒有問題。(編輯:陳政偉)11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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