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L-胱胺酸有助運動表現 可用於須標示每日限量食品

2022/8/2 12:27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2日電)食藥署今天公布修正營養添加劑L-胱胺酸標準,從原本僅可使用在特殊營養食品,修正為可用於標示有每天食用限量的食品,但其L-胱胺酸總含量不得高於每天500毫克。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廖家鼎接受電話訪問指出,L-胱胺酸是一種氨基酸,過去國內規定僅可使用在特殊營養食品,即嬰兒配方食品和特定疾病配方食品等。

廖家鼎說,隨科技發展,國外研究發現L-胱胺酸對於提升運動員的表現也有幫助,因此修正規定,不限於只能用在特殊營養食品,只要外包裝標示有每天食用限量的一般食品也可使用。

為兼顧安全,廖家鼎表示,參考國際間限量規定來訂定,在每天食用量中,其L-胱胺酸總含量不得高於500毫克。

廖家鼎說,L-胱胺酸是相對安全的物質,如有疑慮會增列警語加強配套,但國際間對L-胱胺酸沒有這麼嚴格,且本來就可用在如嬰兒配方食品等特殊營養食品中,安全沒有問題。(編輯:陳政偉)111080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