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友善職場育兒 補助哺乳室托兒設措施逾千萬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7日電)勞動部今天表示,即日起至7月15日開放企業申請第2期哺乳室、托兒設施和措施補助;今年第1期已補助55家哺乳室、140家托兒設施或措施,金額分別約新台幣58萬及1486萬元。
為鼓勵雇主設置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今天表示,今年第2期受理雇主補助經費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7月15日止。
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長謝倩蒨指出,今年第1期,哺(集)乳室、共約58萬元;托兒設施或措施補助140家、金額約1486.7萬元,其中已設置設施共9家,另有3家新設立(含1家幼兒園、2家托嬰中心),托兒措施補助(津貼)128家。
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規定,僱用受僱者100人以上的雇主應提供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措施。主管機關對於雇主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應給予經費補助。
另依勞動部訂定「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不論事業單位大小,均提供經費補助。雇主設置員工哺(集)乳室最高補助2萬元.
新興建托兒設施(包括托嬰中心、幼兒園、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者,第1年最高經費補助300萬元,設置後或已設置者,每年最高補助改善或更新費用50萬元。
此外,雇主辦理居家式托育服務或受僱者子女送托於托兒服務機構,雇主提供托兒津貼者,每年最高補助60萬元。
勞動部表示,為協助事業單位提供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措施及申請經費補助,營造友善職場育兒環境,今年除於6月14、17及24日規劃辦理3場次線上說明會外,並提供免費專家入場諮詢輔導,相關資訊及專家諮詢輔導申請辦法,可至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查詢。(編輯:陳政偉)11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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