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萬大線二期環差案過關 確保補償綠地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5日電)環保署環評大會今天審查捷運萬大線第二期環差案,經環委確認開發單位提出520平方公尺補償綠地可承諾辦理,補植、移植樹木不會「大樹變小樹」後,會議歷時2.5小時,本案補充修正後通過。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420次會議,審查「萬大-中和-樹林地區捷運系統環境影響說明書第3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第二期工程)」。變更項目包含車站位置調整(含軌道路線),部分路線改為地下結構型式。
本案爭議最大的就在於LG11站路段「截直取彎」進入金城公園,可能增加鄰近土地國小噪音影響,也必須移除金城公園內老樹,引發當地居民反彈。
開發單位說明,原規畫下方基礎與捷運藍線土城站結構衝突並侵入私地,且車站轉乘時間長;變更後高架站採單柱布設,公園使用面積減少,無須額外徵收私地,轉乘設施及出入口A使用狹小空間,可直接與土城站站內轉乘。
開發單位指出,除計畫移植樹種(含胸徑小於10公分)120株,並再新植127株,喬木總數增加約2倍;並承諾保證2年存活率85%,若低於承諾存活率將以1:2比例進行補植。
環評委員在閉門會議中延續最後一次小組會議時的議題,再三確認開發單位能否承諾補償520平方公尺綠地。內政部表示,本案規劃補償區位不涉及土地變更,是用多目標申請,因此由新北市政府決定即可;新北市政府則表示已確定會供捷運局使用。
環委也擔心LG11站會「大樹移走換小樹」,建議重新種回來的樹木大小是與現存類似。最後要求在LG11站施工影響範圍內胸徑大於40公分以上的喬木應於範圍內原地移植或保留;補植部分,胸徑應至少大於20分的原生喬木,且存活率納入環境監測計畫。會議歷時約2.5小時,本案建議修正後通過。
至於民眾在公民訴訟告知書中提到應進行環現差的問題,環保署解釋,公民訴訟告知書的內容會在60天內回覆,而環差、環現差為不同程序,因此本案仍能繼續審議。(編輯:陳政偉)11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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