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線必要性爭議未釐清 國道7號高雄段環評案再審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6日電)環保署今天進行國道7號高雄路段環評案初審,雖然交通部、高雄市政府都建議送大會審查,但環委認為路線必要性仍存在爭議,若直接送大會「對不起自己良心」,仍建議補正再審。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國道7號高雄路段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專案小組第3次初審會議。
開發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表示,計畫路線自小港區南星路往南跨越省道台17線後,於林園區駱駝山南緣向西北行,續接省道台17線與其共線後往北經臨海工業區、大坪頂特定區、大寮、鳳山、鳥松,於仁武銜接國道10號止;主線長約23公里。
反現行國道7號高雄路段計畫自救會發布聲明稿表示,現行規劃路線不但無法紓解國道1號及高雄端交通,更加惡化鼎金、仁武、五甲系統交流道及沿線路網運輸效益。
自救會指出,不該無視建議「國道7號高屏溪西側案」的路線替代方案,可強化南台灣防災、減災及國家安全應變戰略思維,可作為因應林園、大寮石化園區、複合型災害及國家安全危急事件時,人民緊急避難撤離逃生與救援的路線。
高公局表示,高屏溪西側替代方案,路線跨越台88線,東側臨高屏溪,西側臨大發工業區,無法布設台88系統交流道,路網整合效益較差;路線大幅增長,台17線路段又與小港林園捷運線共用路廊且管線多,現況環境較複雜,下構施工困難度較高。
交通部、高雄市政府在閉門會議中強調,交通衝擊部分在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已有相關專業評估,此路線確實有必要性,強烈建議環評委員能將本案提送大會審查。
環評委員認為,開發單位應就路線必要性、如何達到預設目標再加強說明,並充分與民眾溝通,這都是本案的爭議點,至今已10餘年仍未能講清楚,今天就貿然送大會「對不起自己的良心」。
環委提到,為避免交通部為主管機關、又是開發單位,因此在下次初審會議增列1名具交通專長的專家學者,協助釐清爭議;另外要求開發單位補充生態監測計畫,且路線行經如鳳鼻頭海岸原生種陸蟹、過境猛禽棲地等特殊生態系,應強化影響減輕措施。
本案於民國101年由交通部轉送環保署審查,102年8月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242次會議,決議應繼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爾後歷經22次範疇界定會議後,於110年11月、今年1月分別召開2次初審會議。本次會議歷時近4小時,最後仍為補充修正後再審。(編輯:張雅淨)11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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