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中階技術人力 移工留才方案4/30上路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9日電)為留住中階技術人力,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將於明天正式上路,只要在台工作滿6年以上移工等,符合薪資與技術條件,可由雇主申請為中階技術人力,無工作年限限制。
因應人口結構變遷及國內產業具有中階技術人力需求,行政院日前通過移工留才方案,讓在台工作滿6年以上移工及取得台灣副學士學位的僑外生符合薪資與技術條件者,可由雇主申請為中階技術人力,且滿5年後可申請永久居留。
方案經過相關法規修正後,勞動部今天正式宣布,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明天正式上路、開放外國人從事中階技術工作,每次許可最長3年,期滿可申請展延,且無工作年限的限制,能留用資深移工及台灣自行培育的僑外生,解決中階技術人力短缺問題。
勞動部表示,「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開放海洋漁撈、製造業、營造業、農業(限外展農務、蘭花、蕈菇、蔬菜)及看護工等中階技術工作可由外國人從事,至於雇主申請聘僱中階技術人力的資格則與聘僱移工資格相同。
在外國人資格部分,勞動部表示,應同時符合年資、薪資與技術條件等規範,包含移工轉換為中階技術人力,至少應連續在台工作滿6年以上,或已達「就業服務法」累計工作年限時,才能轉換身分為中階技術人力。
此外,在薪資部分,外國人從事產業類中階技術工作,每月經常性薪資應達新台幣3.3萬元,從事中階技術機構看護工,每月經常性薪資應達2.9萬元,若從事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每月總薪資則應達2.4萬元。
另外,基於留才考量,首次聘僱副學士僑外生每月經常性薪資為3萬元、續聘回歸3.3萬元,且外國人同時應具備專業證照、訓練課程或實作認定等條件之一,才能符合申請資格。
為了保障國人就業及留用優秀人才,勞動部強調,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中階技術工作仍須進行國內求才招募程序,招募人數不足者,才能就不足人數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至於在人才管理部分,雇主聘僱中階技術外國人的健康檢查、入國或接續通報、生活管理、地方政府訪查、解約驗證及轉換雇主等規定,原則上都與移工現行規定相同。
根據勞動部統計,目前國內約有20萬8351名移工的年資符合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的申請資格。(編輯:管中維)1110429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