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提精神衛生法9大訴求 促強制住院縮減為7天
(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19日電)精神衛生法修法民間聯盟今天提出多項訴求,除要求社區支持到位、決策納入使用者外,也呼籲制定強制治療指引;政院版強制住院14天有侵害人身自由之虞,考量專科醫師鑑定時間及法院程序,應縮減為7天。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明天將排審精神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多個民間及人權團體今天聚集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提出民間版精衛法9大訴求。
9大訴求包含社區支持到位、建立社區危機處理機制、提升心理衛生中心、服務準備銜接、強制住院治療7天、決策納入使用者、機關義務明確化、理解多元處境,以及平等尊嚴為核心指導原則。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陽明交通大學公衛所教授黃嵩立指出,這次修法本僅將強制住院改由法官保留原則,但根據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委員會觀點來看,即使加上法官保留原則,仍違反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
黃嵩立表示,每個人的人權都應受保障,治療時都應獲得同意,政府應想盡辦法降低強制住院的情況,況且許多被強制治療的人都有受創的經驗,強制治療更會破壞醫病之間的信任。
黃嵩立指出,許多國際作法顯示能減少社區危機,包含暢通的危機處理熱線、入家訪視關懷、同儕支持系統、2週喘息住宿服務等;強制住院不等同強制治療,台灣應訂定強制住院後的「強制治療指引」。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表示,政院版強制住院為顧及法官保留原則,將原有5天的緊急安置,延長為14天,「這是民間無法接受的天數」。
施逸翔指出,經過與精神專科醫師討論,民間認為完整的72小時已足夠讓兩位專科醫師強制鑑定;若加上法院文書作業,也僅需再多4天,因此總共只需7天,政院版的14天強制住院比現行條文更侵害病人的人身自由。
台灣失序者聯盟理事長王修梧表示,行政院這次修法沒有看到政府透過系統性機制,了解精神病人的想法與感受,呼籲未來擬定法律時應密切諮詢障礙者,並增加精神病人團體諮詢席次。(編輯:翟思嘉)1110419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