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隔離旅客參團要解約 品保協會:業者須退款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2日電)本土疫情升溫,品保協會今天表示,若民眾因居家隔離,無法參加旅遊團,業者扣除必要費用後,須將餘款退還旅客;若旅客因個人考量取消行程,則須依照出發日長短按比例賠償。
近期本土COVID-19疫情升溫,也引發旅遊行程相關解約退費問題,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理事長許禓哲今天在記者會說表示,若旅客依照防疫法令需要居家隔離,或者配合縣市政府防疫規定導致無法出發,都屬於不可歸責旅客及旅行業雙方。
許禓哲指出,這種狀況旅遊業者需要依照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14點規定,提出已代繳的行政規費或履行契約已支付全部必要費用單據,經核實予以扣除將餘款退還旅客。
許禓哲說,若旅客是因為個人考量取消行程,則必須按照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13點規定,旅客除依照旅行業者提供的收據繳交行政規費外,並應該依解約日距離出發日的長短按比例賠償旅行業損失。
許禓哲認為,旅客因個人因素取消行程,建議旅客可與業者磋商延期或其他替代方案,來減少損失,若有退費爭議可檢具資料向品保協會申請調處。
品保協會發言人李奇嶽說,因應近期本土疫情升溫,許多畢業旅行、公司行號的員工旅行都有取消或停辦,「買氣減少一半。」
李奇嶽說,除買氣降低,近期更出現2到3成退團潮,甚至有旅客由於家族中有人遭居家隔離,所有人都喊退費不參團,預估5月左右協商案件成案量將爆量。
品保協會秘書長吳美惠也指出,相關旅遊退費糾紛的詢問電話,現在1天都會接到40到50通,但旅客想取消退費,就一定會產生費用,因為包含飯店、機位等都有可能無法退費,旅遊業者也沒有依據跟憑證要求業者退費。
李奇嶽也提醒,被列為自主健康管理者,若要取消行程屬於個人因素;旅客家人遭到居家隔離,旅客本身要取消也屬於個人因素,不適用配合縣市政府防疫規定無法出發的部分。
另外,許禓哲也呼籲,星級飯店跟航空公司在退費方面不要這麼硬,希望可以共體時艱,不要造成消費者、旅遊業等三輸狀況。(編輯:陳政偉)11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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