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國小性侵案要國賠 人本籲台南市府放棄上訴
2022/4/8 17:54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8日電)台南市某國小發生張姓教師性侵案,台南地方法院3月底判決國家賠償共新台幣145萬元。人本基金會今天發出新聞稿,呼籲台南市府指示被告學校放棄上訴,並向失職人員求償。
台南市某國小張姓教師被以強制猥褻罪判刑定讞,有受害者提出國家賠償,台南地方法院於今年3月31日判決,學校應給付受害人85萬元、父母各30萬元,總共145萬元的國家賠償。
人本今天發出新聞稿指出,這起性侵案被隱匿20年,受害者達30餘人,但只有一名受害者提出國家賠償請求。法院的判決宣示「學生受害,學校有責」,台南市政府應立刻指示被告學校承認錯誤、放棄上訴,讓受害學生、家長可以安心療傷止痛。
人本主張,台南市府應向失職者求償,不能由全民埋單。隱匿的體制是罪行的溫床,此案的失職者除被行政懲處外,也應進一步付出代價,才能追究「體制責任」,實現正義並鬆動原有的校園文化。
人本也提到,張姓教師判刑定讞後,並未報到服刑,目前遭通緝中,已造成家長恐慌,呼籲台南市加強人力追捕到案。同時也呼籲刑事警察進一步查察張師是否將拍攝的裸照檔案存放雲端。(編輯:陳政偉)11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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