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蟾蜍入侵害生態 6/14前持有者須登記違者開罰
2022/4/7 13:41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7日電)林務局今天表示,海蟾蜍為有害入侵種,為防止發生生態浩劫,提醒持有者在6月14日前向所在地縣市政府完成登記,且不得再私下繁殖或買賣,違者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農委會林務局發布新聞指出,學名為Rhinella marina的海蟾蜍,為世界百大入侵種,110年11月在南投草屯發現野外族群,林務局即會同台灣兩棲類動物保育協會等單位全力移除。
接著,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今年4月7日公告列入「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1條第1項所定有害生態環境、人畜安全之虞之原非我國原生種陸域野生動物種類」。
林務局呼籲,為防止民眾飼養、繁殖的海蟾蜍個體不慎逸出野外,引發本土生態浩劫,4月15日公告生效後,已飼養的個體,飼主應於指定期限6月14日前,攜帶相關申請書表及飼主身分證明文件、可供辨識的動物照片及相關證明文件等,向所在地縣市政府農政或動保單位完成登記,且不得再私下繁殖或買賣。
林務局強調,違反上述規定任一項者,主管機關可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51條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對於無法繼續飼養的販售業者或民眾,則可在登記期限內,將持有個體送交各縣市主管機關,千萬不要隨便放生或丟棄野外,以維護本土生態環境。
林務局重申,藉由登記管理及每年定期查核納管的個體,可有效杜絕任意棄養及私下繁殖;登記申請書可至「林務局自然保育網/下載專區/申請書表」中下載。(編輯:陳清芳)11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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