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氣電費補助不含高中職 教育部:採使用者付費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7日電)行政院推動「班班有冷氣」政策,但冷氣電費補助未含高中,引起部分家長不滿。教育部表示,國中小電費循現行水電費編列方式,納一般性補助款,高中階段則採「使用者付費」。
行政院於民國109年7月宣布「公立高級中學以下學校電力系統改善暨冷氣裝設計畫」政策,投入新台幣323億元,協助高中以下學校電力系統改善及裝設冷氣,今年全數完成,預計5月起,不分城鄉學生上課都有冷氣吹,達到「班班有冷氣」。
「聯合新聞網」報導,教育部提供的電費補助未包含私校和公立高中職,引發家長團體不滿,呼籲教育部應一視同仁。
教育部今天以文字回應中央社指出,公立國中小於今年全面裝設冷氣後,學校作息時間內因吹冷氣增加的電費,依現行學校水電費編列方式,納入111年度行政院一般性補助款,全年設算的冷氣電費約新台幣8.4億元。
至於高中階段,冷氣電費採「使用者付費」辦理,依規定冷氣使用及維護費屬代辦費,由學校向學生收取,支出用途包括冷氣電費及冷氣機維護及汰換費。
教育部指出,公立高中向學生收取上述費用,支用後如有剩餘,其中電費應退還學生;維護費則可滾存,用於後續冷氣機的維護及汰換。
至於私校部分,教育部表示,國教署及直轄市政府已常態性編列預算,獎勵與補助私立高中,以協助學校穩健辦學。
事實上,行政院最初於109年宣布「班班有冷氣」政策時,電費補助就不包含高中職,當時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曾要求修法,規範中小學電費都要由中央一併買單。
時任行政院發言人的丁怡銘向媒體解釋,國中小義務教育電費本就由政府補助,冷氣需在規範下使用,不是吃到飽;高中屬非義務教育,校舍改善、電力系統和冷氣裝置,政府會做到位,但電費則是使用者付費。(編輯:李錫璋)1110407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