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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老樹金門公告51株受保護樹 非許可不得破壞

2022/4/6 10:29(4/6 12:4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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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慧敏金門縣6日電)為維護重要綠色資產,金門縣政府公告51株以榕樹、黃連林居多的樹木為受保護樹木,其中多數為百年以上老樹;公告後價值相當文化資產,非經許可不得任意砍伐、移植或修剪。

建設處長李有忠表示,經公告受保護樹木,相當於文化資產,若遇土地開發利用,以原地保留為原則;非經許可,不得任意砍伐、移植、修剪或以其他方式破壞。

縣府建設處發布新聞表示,為維護重要綠色資產,縣府依森林法樹木保護專章規定,由林務所遴請專業團隊成立「金門縣受保護樹木審議會」,負責金門地區受保護樹木認定、列管和廢止,以及爭議和重大違規事件協調處理。

建設處農林科表示,首次成立審議會3月28日就原有列管樹木清查,經審議委員逐一審認後,公告51株樹木為受保護樹木。其中大多數為樹齡達100年以上的老樹,又以榕樹、黃連木居多;另有木棉、龍眼、桄榔、雞蛋花等樹種,分布於各鄉鎮鄰里村落中。

農林科指出,金門森林覆蓋率40%,這次公告受保護樹木,除了由樹木所在的管理者維護外,後續林務所將優先加強保護、定期健檢,以保護樹木生長環境,未來也將規劃專屬網頁公布樹木現況;林務所後續也將持續辦理老樹管理維護並提請審議會審議。

有關金門受保護樹木資料可透過林務所首頁供查詢(https://reurl.cc/pWk2yb),民眾如發現列管樹木有生長狀況不良情形,可與林務所聯繫(082-352846)。(編輯:孫承武)11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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