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車輛5天被撞5次 高公局籲別依賴駕駛輔助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5日電)近期國道施工車輛頻傳遭後方車輛追撞,其中多起事故都有使用駕駛輔助系統。高公局今天呼籲,駕駛輔助系統並非自動駕駛,必要時應迅速介入操控車輛,勿過度依賴。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今天發出新聞稿表示,3月7日到11日國道移動性施工車輛發生5起遭後方車輛追撞事故,造成施工人員1死2傷、用路人2受傷。
高公局說,其中3件事故肇事車輛都有使用駕駛輔助系統功能,且從高速公路閉路電視攝影機影像畫面得知,開啟駕駛輔助系統車輛,都無減速或變換車道閃避情形下撞擊施工緩撞車輛,甚至其中1件是施工人員在防護車輛遭撞後下車布設交通錐過程中,遭同樣是使用駕駛輔助系統車輛撞擊死亡,造成該施工人員家庭破碎,也造成另外2名現場作業人員受傷。
高公局表示,駕駛輔助系統並非自動駕駛,且有其適用範圍和條件限制,開啟駕駛輔助系統的民眾,行駛於國道高速行駛環境下,更應該隨時注意車前狀況,必要時應迅速介入操控車輛,切勿過度信賴駕駛輔助系統,以確保自身與他人用路安全。
高公局指出,國道為維持行車安全及用路品質,除事故後需進行事故排除清掃處理外,平時也需進行路面清掃、植栽修剪、散落物處理等相關養護作業,為維護在國道處理作業的施工車輛、事故處理班及用路人的安全,高公局都要求落實相關規定,包括移動性施工車輛或事故處理車輛均需附掛緩撞設施,以維護用路人及施工人員安全與防護,但所附掛得緩撞衝設施與一般車輛外型不同,有可能造成部分駕駛輔助系統車輛無法正確判斷並作出原本該有的防禦措施。
高公局強調,駕駛若有雙手離開方向盤或閉目休息情形,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處以新台幣6000到2萬4000元罰鍰,並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因而肇事者,同時吊銷其駕駛執照,另並求償相關損失。(編輯:方沛清)11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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