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萬大線環差案通過初審 要求補充綠地規畫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9日電)環保署今天審查捷運萬大線第2期工程環差案,會中請新北市政府及北捷工程局釐清開發現地約520平方公尺面積能否做為綠地、並要求補充相關規畫,本案建議補充修正後通過、送大會審查。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萬大-中和-樹林地區捷運系統環境影響說明書第3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第2期工程)」專案小組第5次初審會議,開發單位台北市捷運工程局表示,本次變更項目包含車站位置調整(含軌道路線),部分路線改為地下結構型式。
初審進入第5次,土城國小附近居民自救會仍然動員出席抗議,會前除了到環保署前抗議外,含聲援團體共有15人登記發言,持續針對鄰近學校、住家的噪音,金城公園綠地縮減等表達意見。
前次會議環委提到,環委提到,由於鄰近金城公園設有一個公有地面停車場,因此想請新北市政府於下次會議協助補充金城公園旁公有地開發案規劃,評估是否能作為綠地補償。
新北市政府代表今天出席表示,該地處在捷運禁建限建中,面積約520平方公尺未來應該不會有建物,市政府也傾向開放空間能夠串連;之前的共識是不會有建物,盡量保留做為綠地設計。
北捷工程局副局長王偉今天也慎重向5號公園在地居民道歉,他表示,經工程技術再檢討,也包含民眾提出錯位車站的建議,不過諸如出入口、地下還是有土城線軌道要避開等問題;但距軌道最近的建物已從5.46公尺放大到6.96公尺,拉到捷運禁建限外。
王偉強調,因應土城醫院成立,原本希望移到土城醫院旁,但轉乘時間縮減很重要,土城醫院距離太遠;設計上有防脫軌設施,且車速低,不太會發生衝出軌道的狀況。
環評委員最後要求開發單位補充LG11站體鄰近區域整體生態景觀環境融合規劃,包含釐清行政園區綠地與本案關聯性、至少留設520平方公尺綠地空間及本變更案實際可用綠地面積等,強化開發空間、綠地之串聯及開放性。會議歷時近3小時,建議補充修正後通過、送大會審查。
王偉會後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LG11站就是捷運站體、通道,不會有商場;關於綠地的部分,其實計畫已經送交新北市,但需要在環評確定後才能處理,未來會持續與新北市府討論。
然而當地居民對於最後結果並不滿意,認為環保署在民國97年間就已經核定及環評通過的直線路線,現在開發單位才說設計不能做;當地還有行政園區及TOD等站體附近的都更案,將大片公家機關土地讓予建商蓋商辦;揚言將聯合土城當地居民提告,要清查是否有弊端。(編輯:陳政偉)11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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