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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調查:15.9%雇主不給防疫照顧假

2022/3/8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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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8日電)因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影響,受雇者如果需要照顧子女等可以請防疫照顧假、雇主可不給薪,但根據勞動部最新統計,仍有15.9%雇主不願給假。

勞動部今天公布110年僱用管理及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事業單位對於員工請防疫照顧假的態度,結果顯示,同意員工申請申請「防疫照顧假」者佔84.1%,也就是說,即便雇主可不給薪,但仍有15.9%的雇主不願意讓員工請防疫照顧假。

近一步統計,去年事業單位同意員工申請「防疫照顧假」占84.1%,109年2月至110年9月間有員工提出申請的事業單位則占15.1%。

若以行業別觀察,同意員工申請「防疫照顧假」比率以「公共行政及國防;強制性社會安全」、「金融及保險業」及「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都超過9成8較高,而以「用水供應及污染整治業」的67.5%最低。

按員工規模觀察,同意比率也隨員工規模增加而遞增,從29人以下的82.8%遞增至250人以上的100%。

調查也顯示,事業單位對於「防疫照顧假」的工資計算方式,以「不發工資」占74.3%最多,「給全薪」占13.4%,「部分給薪」占12.3%。

近一步了解事業單位拒絕給假理由,調查顯示,事業單位不同意員工申請「防疫照顧假」的原因,以「員工可用其他假別替代」占52%最高,其次為「公司為家族企業可自行減少工作時間」占18.9%。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王金蓉告訴中央社記者,員工如果請防疫照顧假,雇主應予准假,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請事假或予扣發全勤獎金等不利處分,如果雇主強迫以勞工其他假別請假或是扣發全勤獎金,就涉及勞基法違規,可開罰新台幣2萬至100萬元。

這份調查回收有效樣本包含事業單位3047份、受僱者4510份,其中女性3302份、男性1208份。(編輯:陳清芳)11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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