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犬登記3722隻 3月禁新養、已養未登可罰1.5萬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4日電)農委會今天說,比特犬因發生咬人或致死案,3月起禁止飼養、輸入,之前已養須寵物登記,將專案催促,否則最多可罰1.5萬元,全國已登記3722隻,明年2月底前未登記罰5萬到25萬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牧處彙整全國22縣市迄今完成登記、備查的比特犬共3722隻。其中,高雄市475隻、屏東縣451隻、台中市355隻、台南市318隻、新北市263隻等。
畜牧處提醒,危險犬種有6種,飼主帶狗外出須遵守繫上1.5公尺以內牽繩等規定,其中比特犬(Pit Bull Terrier)體型不大,飼主飼養時對犬種特性的警覺性不一定具備,在海內外都有發生咬傷人或致死案件,因此農委會110年10月26日已公告修正「公告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今年3月1日起禁止飼養、輸入。
上述比特犬包含2種:美國比特鬥牛犬(American Pit Bull Terrier or American Pit Bull)、美國史大佛夏牛頭犬(American Staffordshire Terrier)。
畜牧處並說,3月之前已飼養比特犬的飼主,必須在明年2月28日以前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登記備查,即完成寵登,才能繼續飼養;飼主、飼養地點變更或犬隻死亡時,也要登記備查;明年3月起逾期未寵登,依動物保護法第26條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明年3月以前,還未寵登的飼主有1年期限可完成寵登,畜牧處說,但是為了促使飼主落實寵登,去年與地方政府開會,已達成協議,各地方政府將以專案執行方式催促飼主寵登,發現沒寵登者,先依一般犬隻飼養沒寵登的違規案件懲處,根據動保法處3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畜牧處並說明,家戶飼養,不得自行繁殖;但是完成登記備查的若是特定寵物繁殖業者,因為是種犬,得繼續繁殖,繁殖的犬隻出生後,也須登記備查;不過繁殖出的下一代犬隻,不得再行繁殖;飼主、飼養地點變更或死亡時,也須登記備查;「變更後之飼主」須是有依法完成登記備查者,換言之,以曾飼養過這2種犬隻者為限。
至於以上2種之外的比特犬,仍可以飼養、輸入、輸出,但因是危險犬隻,所以飼主帶出門必須繫上1.5公尺長以內的狗繩、戴上口罩,以減低意外發生。
另外5種危險犬種,畜牧處統計,迄今登記隻數,日本土佐犬28隻、紐波利頓犬67隻、阿根廷杜告犬116隻、巴西非勒犬0隻、獒犬1759隻。(編輯:管中維)11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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