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專案引進第二階段2/15啟動 檢疫住宿費社福類補助50%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4日電)勞動部今天說,明天啟動第二階段移工專案引進,提醒雇主依循14+7及PCR篩檢等5大防疫措施;住宿費用由雇主支應,社福類則由勞動部補助50%費用,但每天不超過新台幣1250元。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發布新聞稿表示,為兼顧產業及照顧人力需求,勞動部在不影響社區防疫安全的前提下,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明天啟動第二階段移工專案引進。雇主應至勞動部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完成登錄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及協助移工落實相關防疫措施。
勞動部自去年11月移工第一階段專案引進以來,陸續與各來源國完成洽商,確認已配合相關防疫措施,經指揮中心今年2月7日宣布,自2月15日起,啟動第二階段移工專案引進,雇主得自印尼、越南、菲律賓及泰國等來源國引進移工,並開放移工入住防疫旅館。
勞動部指出,雇主引進移工,仍須依循5大相關防疫措施。
首先,移工入境前,應已完整接種疫苗;另配合移工入境全面接種疫苗,將同步取消入境積分制排序,移工須符合境外防疫規範,包括入境前PCR及一人一室隔離等,始能入境。
第二,雇主安排移工至防疫旅館進行檢疫,須事前向防疫旅館所在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備查;移工完成14天檢疫後,應於同一防疫旅館銜接7天自主健康管理,始得前往工作地點。
第三,移工入境後,由勞動部機場服務人員接機並協助通關,移工於機場接受PCR檢測後,將同時免費領取家用快篩試劑及使用快篩教學資料,再由專人引導搭乘防疫專車前往防疫旅館。
第四,移工於防疫旅館檢疫第13天或第14天,應由檢驗機構派員前往防疫旅館進行PCR檢測,避免移工個別前往醫院增加風險。
最後,移工於防疫旅館第20天或第21天,應進行一次快篩,應由雇主協助確認快篩結果,並至勞動部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回報,以落實防疫措施。
勞動部表示,雇主至勞動部「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為移工登錄入境時,須先登錄移工國籍別、入境日期、飛機航班、接機人員等資訊,最快可安排移工於登錄日(含當日)後第3天入境,最晚則應於登錄日3天後、30天前入境。舉例來說,2月14日中午12時前可登錄入境日期為2月17日至3月13日間。
之後,雇主再登錄防疫旅館資訊並上傳移工申請入境居家檢疫備查函,確認住宿地點是否符合防疫規範,及上傳移工疫苗接種證明、移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給付工資切結書、投保確診醫療保險證明及檢驗機構至防疫旅館進行PCR檢測證明等文件,始能完成登錄。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為協助檢驗機構前往防疫旅館進行PCR檢測,已於2月10日邀集相關部會、各地方政府和仲介公司協商開會研商,基於便民服務,勞動部鼓勵地方政府協助建立轄內防疫旅館與檢驗機構合作機制。如果地方政府已建立防疫旅館檢疫期滿PCR檢測機制,雇主可免自行再與檢驗機構約定。
此外,如無前述合作機制,雇主應自行與檢驗機構約定,也可由仲介公司或防疫旅館統一與檢驗機構約定,派員至防疫旅館為移工進行PCR檢測,約定證明形式不拘,例如合作契約、議定書或檢驗機構出具證明等皆可。
勞動部提到,入住檢疫14天及自主健康管理7天住宿費用,由雇主支應;另基於社福類雇主經濟及照顧負擔,勞動部將補助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費用50%,但每人最多不超過每天1250元;檢疫期滿進行PCR的費用,由政府公費支應,但是檢驗機構派員的外勤費和交通費等其他費用,由雇主自行負擔。
勞動部提醒,即日起已開放雇主得至勞動部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站申請移工入境登錄。移工入境後,雇主仍應依「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規定,落實防疫措施。(編輯:管中維)111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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