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判決書附記給孩子的信 法官:爸媽對你的愛才是事實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13日電)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日前判決一起離婚事件,法官在判決書上附記一封信給夫妻9歲小孩,告訴他,父母親離婚的真相是什麼,沒有人知道,但爸爸媽媽對他的愛才是事實。
一對夫妻於民國100年結婚,102年生下小孩,後來為了工作及父母親介入家庭,也多次因小孩的照顧問題發生爭執,雖然於106年9月開始家庭教育輔導與婚姻諮商,但仍無法溝通,於107年11月分居。
女方於109年提起離婚和小孩的權利義務行使訴訟,法官經過1年多審理,詢問過相關社福團體意見,並約談小孩的意願,日前判決女方勝訴。
法官罕見在判決書上附記一段「書信」給這起離婚事件中的9歲小孩。
法官告訴小孩,「我是2020年在法院跟你說話的那個法官叔叔,不知道你還記不記得。不曉得你會不會看到這篇判決,如果看到的話,希望你把下面這些話看完」。
「前面寫的東西 (判決內容),是叔叔身為法官,必須把爸爸媽媽在爭的事情說清楚,寫下來,讓看判決的人了解我為什麼要這樣做決定,但我覺得,自己有責任要特別對你(小孩)說一些話,因為你才是這個案子裡面被影響最深的人,你絕對不該只是判決裡面被提到的一個名字而已。」
「叔叔在你這個年紀的時候,天天都只需要想著放學要去哪裡玩,晚餐要吃什麼這類的小事,但你卻在承受著本不該是在這個年紀應該承受的壓力跟辛苦。」
「在跟你聊天(法律用語:陳述意見)的時候,我有再三的跟你保證,你說的話,法官叔叔『一個字』都不會讓別人知道。真的,就算到了寫完這個判決的最後,叔叔都還是沒有讓你跟我說的話,讓當天在場以外的其他任何人知道。」
法官最後告訴小孩「你的爸爸媽媽真的都非常愛你,或許在這幾年他們的爭吵過程當中,你覺得很辛苦、很累,但叔叔相信(至少在這一年多來看到的),他們都很努力的用著自己的方法在愛你,或許有些方式讓你不開心,但他們都真的相信,用他們自己的方法這樣愛,對你最好。」
「其實說真的,叔叔真心希望你通通不要知道(父母親雙方的攻擊),因為那些都是他們為了分開或繼續在一起,還有為了希望能夠取得照顧你的資格,而必須這樣互相攻擊」、「但是,請你一定要相信的是,希望你幸福,愛你的爸爸媽媽,他們都是最棒的,這些才是真的事實。」
台東律師吳漢成今天在臉書(Facebook)PO上這篇判決書附記說「真是一位好法官,法官的素質提升了」、「深深感受到法官的用心與不捨」,網友留言「這是有溫度的判決書」。
吳漢成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說,這是非常用心的家事法官,這個法官在審理離婚的過程,根據家事事件法規定,一定要讓小孩子出庭表示意見,但同時也會因為這樣,在審理的過程,讓小孩看到父母為要爭取監護權或是要離婚,互相攻擊的一面。對孩子內心會產生誤認「我的爸爸是這樣,我的媽是這樣」。
吳漢成說,這名法官深深為孩子感到不捨,將心比心,用小孩的角度告訴小孩,父母親雙方的攻擊都不是真的事實不要去相信,只要相信爸爸媽媽永遠都愛你的,法官的用心讓人佩服。
吳漢成指出,這個判決也讓他想到最近王姓名人和前妻因離婚案件互相攻擊,還衍生糾紛,將來王姓藝人的小孩看到媒體這些報導的時候,是不是也會懷疑那麼疼他愛他的爸爸、把他當作心肝寶貝的媽媽,怎麼會是這樣子呢。
吳漢成說,當夫妻離異這是兩個大人的事,千萬不要去傷害無辜最疼愛的小孩。(編輯:陳仁華)11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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