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安勞檢擬查3350場次 首納夜間工作場所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7日電)勞動部職安署今天宣布,因應企業接近年關趕工、歲修作業增加,啟動40天春安勞檢,預計實施至少3350場次勞動檢查,除會針對營建、交通運輸業加強勞檢,也納入夜間工作項目。
勞動部今天舉行例行業務報告,職業安全衛生署組長李文進會中宣布,111年春安期間加強勞動檢查實施計畫正式啟動,盼業者加強歲末及春節期間的勞工工作安全。
李文進表示,隨著年關將近,事業單位歲修、清理或趕工等臨時性及動態性作業增加,發生職業災害及因超時工作產生過勞風險也會相對升高,這次春安勞檢對象包含大型公共工程、石化工廠、大樓外牆清洗等高風險工作場所以及交通運輸業、零售量販店、儲配運輸物流業等。
李文進也提到,去年發生超商暴力事件,因此今年特別將有夜間工作的場所納入勞檢,包含便利超商、旅宿業、物流配送及醫療院所等。
此外,春節期間,民眾可能增加點外送次數,李文進說,昨天已經與交通部公路總局、警政署等單位邀請3大外送平台開會,要求提出合理派單的改善作為,避免外送員因為疊單等趕時間而發生職災,這也不排除在春安勞檢期間實施勞動檢查。
李文進說,今年春安勞檢預計實施至少3350家場次勞動檢查,其中包含360場次勞動條件檢查、2990場次職業安全衛生檢查。
春安勞檢實施首日,職安署今天由署長鄒子廉及2名副署長到部分營造工地實施勞檢,已稽查23個工地共69個事業單位,結果查到159項次違規、35項停工,主要違規項目包含高空未設置護欄、未設置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等,總計開罰新台幣471萬元。
李文進表示,春安勞檢實施為期40天,如果勞檢發現事業單位違反勞動基準法,每項可處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每項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如有立即發生危險者,將依法停工。(編輯:管中維)11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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