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幼兒園及補習班人員 元旦起須完整接種
2022/1/1 18:05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日電)疫情指揮中心規定1月1日起,24個場所(域)人員應完整接種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苗,教育部業管包括中小學、幼兒園等,相關人員都須完整接種2劑疫苗。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民國110年12月5日宣布共24場所(域)人員於111年1月1日起應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其中教育部業管的包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社區大學、短期補習班、樂齡學習中心、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游泳池、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表演藝術類團隊。
其中學校工作人員包括所有教職員工,也涵蓋各類入校工作的人員如外聘師資、社團教師、課後照顧人員、廚工、志工、外包清潔人員、運動團隊訓練人員等。
教育部已於110年12月中旬發函給各個單位,提醒在12月17日前施打完第2劑疫苗,以在111年1月前符合指揮中心完整接種且滿14天的規定。如果經醫師評估不建議施打疫苗,1月起首次服務前須提供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之後每週自費快篩一次。
教育部表示,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將依照防疫管理指引,加強查核學校、幼兒園等場所執行情形,可採書面抽查或實地查驗等多元方式。(編輯:陳政偉)11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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