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女性勞工夜間工作違憲 勞團籲留集體協商權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9日電)大法官釋憲判定限制女性勞工夜間工作違憲,勞動部將修法寫明妊娠、哺乳期仍不得執行夜間勤務。對於勞團籲保留集體協商權,勞動部今天說,後續修法工會及勞資會議有一定角色。
多個勞工團體今天到勞動部前召開記者會,呼籲勞動部重視勞工夜間工作安全及權益,同時提出政策3建議,呼籲勞動部採納。
宜蘭縣產業總工會理事長胡勝已會中表示,勞基法限制女性勞工夜間工作條文日前遭大法官宣告違憲,工鬥也在8月底召開記者會,訴求勞動部應透過修法,保障所有夜間工作勞工的安全衛生設施、交通工具或宿舍等。
胡勝已說,目前不分黨派的立委都已經各自提出進步的修法版本,都同樣主張夜間保障不分性別,以及保留集體協商權,呼籲勞動部應立刻表態支持這些真正保障勞權的修法方向,並盡速在此基礎上提出勞動部修法版本。
勞團也提到,目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中,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的勞工代表僅佔1/3,應將勞工代表提高到1/2以上,才能有效促進各事業場所的夜間工作職安衛措施落實,也呼籲勞動部應對值日(夜)做出明確的定義,避免有雇主將值日夜名稱更換,卻換湯不換藥、一樣不給勞工加班費。
勞動部派員出面聆聽勞團訴求,但未接下陳情書就離開,後續由勞團送至勞動部內由科員接下。勞動部回應指出,勞動部重視夜間工作的職業安全衛生,日前已發布「職場夜間工作安全衛生指引」,並規劃將夜間工作相關行業納入明年專案檢查重點實施對象。
勞動部也提到,有關女性勞工夜間工作條文,未來修法方向朝一些原則規劃,包含不分性別,夜間工作權益保障一視同仁,母性保護規範絕對不打折,會寫明妊娠、哺乳期仍不得執行夜間勤務,並尊重個別勞工意願,但工會及勞資會議仍有一定角色。(編輯:管中維)1101209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