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發管道成績級距朝0.1%方案討論 111年3月定案
2021/11/11 18:50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1日電)大學招聯會今天表示,111學年繁星和申請管道採用的學測成績級距計算基準不變,分發管道使用的學測與分科測驗成績,朝前0.1%計算級距的方向討論,預計明年3月定案。
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日前召開會員大會,確認111學年度考招新制,並決議分發入學管道採計的科目成績由45級分制改為採用60級分制。招聯會常務委員會今天召開會議,討論111學年度大考級分的精進方式。
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執行秘書王文俊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招聯會常委會10月曾討論,認為改以各科前0.1%平均分數為級分級距計算基準,可提高對高分群成績的鑑別度,但教育部希望招聯會與外界溝通後再定案,因此招聯會常委會今天再度開會討論。
王文俊指出,根據今天常委會決議,111學年度用於繁星推薦、申請入學管道的學測成績仍維持以前1%平均分數為級距計算基準;至於分發入學管道採用的學測與分科測驗成績,會朝前0.1%來計算級距的方式討論,但仍會蒐集各界意見並持續溝通,預計明年3月公布最終方案。(編輯:陳政偉)1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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