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校長最多做到70歲 管中閔續任也無法做滿
2021/10/27 15:45(10/27 20:44 更新)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7日電)台灣大學校長管中閔23日宣布不續任,理由之一是年齡過大;依法,大學校長續任最多做到70歲,管中閔目前已65歲,即便於民國112年續任,也無法做滿4年任期。
管中閔23日以年齡過大為由,宣布不續任校長,希望台大可以更早世代交替。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審議國立大學預算,國民黨籍立委萬美玲詢問管中閔,當初參與遴選,是否只想過當一任,管中閔說:「當然沒有」;後來會改變想法,原因是「中間少了一年」。
台灣大學於107年1月5日選出管中閔為台大第12任校長,如果順利上任,45年8月15日出生的管中閔,做完2任校長任期,仍不會超過70歲。但後續因台大校長遴選風波,教育部於107年底才同意發給聘書,使管中閔於108年1月8日上任。
教育部人事處長王崇斌今天接受媒體聯訪解釋,公教人員一直都有「屆齡退休」的規定,公務員一般是65歲,考量大學教授有一些特殊需要,因而設計了延長服務的機制,最多就是到70歲,公立大學校長也包含在內。
王崇斌表示,依據「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公立大學校長如果在任期中屆滿65歲,可以做完任期,如果續任校長職務,可以繼續服務到任期屆滿,但不得超過70歲。
王崇斌舉例,某人於67歲續任校長,第2任原本任期4年,但就只能做到滿70歲那一天為止;這項法案是考量教育人員屆齡退休的一致性,目前暫無修法打算。
教育部人事處今天稍晚也以文字向中央社記者補充,上述條例於107年7月1日施行,目前國立大學已續任的校長,尚無年滿70歲之情形。(編輯:陳仁華)11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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