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民不滿彰化風場航道規範 航港局籲遵守規定通行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姜宜菁台北26日電)配合國家離岸風電政策,今天起實施的「彰化風場航道」及航行指南,引起漁民不滿。交通部航港局說,為保障航行安全,籲請航商、從事離岸風電業者及漁民依規範航行。
雲林縣近海作業漁船協會理事長李平順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表示,有彰化縣漁民陸續接到執法單位開出的6張勸導單,指漁民開進主航道違法,漁民才知道新法上路。
李平順指出,下個月進入烏魚季,全台漁船都會追著烏魚跑,「烏魚潮就在家門口卻不能捕」,嚴重影響漁民生計。他說,風場蓋下去,影響漁民生計,現在還規劃航道,超大貨櫃輪根本無法轉彎,商船、漁船與風場工作船路線複雜,若發生擦撞,誰來扛責。
李平順強調,此事不單是彰化縣漁民的事,關乎到全台漁民權益,所以將展開串聯向中央反映心聲,不是官方說了算。
航港局發布新聞稿,劃設「彰化風場航道」及航行指南規範是保障所有航行彰化海域船舶安全,減少海上人命損傷風險,今天起將會同海巡署、漁業署等相關機關,加強航道交通管理與執法,營造更安全有序航行環境。
航港局表示,彰化外海為進出台灣西部國際商港船舶必經要道,也是國際間船舶往來東北亞與東南亞頻繁通過海域,每年約有3萬艘次船舶通過,為保障船舶通過航行安全,全長22浬、寬9浬的彰化風場航道採分道航行規劃,南、北兩向航行空間各2浬,中間1浬寬分隔區,東、西兩側各有2.5浬與1.5浬緩衝區。
航港局說,「彰化風場航道」航行指南規定,進入航道船舶須於8小時前先行向彰化船舶交通服務(VTS)中心預報,並於抵達報到位置時向彰化VTS報到後,方得進入航道航行,進入航道或鄰近海域活動船舶,務必開啟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並保持通訊頻道暢通,以完整掌握海域船舶動態,並因應各類意外事件。
航港局說,目前由彰化VTS每天記錄未遵守航行指南規範航行船舶資料,除於發現違規船舶當下,立即呼叫船舶導正違規態樣外,針對規勸不聽船舶,將依「航路標識條例」相關規定,課處最高新台幣50萬元罰鍰,另航港局將對違規船舶加強港口國檢查(PSC)及船旗國檢查(FSC)。(編輯:方沛清)11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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