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國道通行費3萬元以下遭強制執行 超商可繳納
2021/8/17 15:54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7日電)高速公路局今天宣布,明天起,針對積欠國道通行費移送強制執行案件,金額在新台幣3萬元以下者,可至各超商繳費。
高公局說,通行欠費多屬小額性質,民眾欠費經掛號信件催繳及依法開罰仍未繳納者,後續會移送法務部執行署進行強制執行,每年遭送執行的欠費義務人,金額在2萬元以下高達98%。
高公局為方便欠費者繳費,108年開始實施超商代收2萬元以下欠費案,且免收手續費。
高公局說,至今約有6500人至超商繳交積欠的國道通行費,明天起再擴大至欠費3萬元以下案件,民眾可在收到執行署傳繳通知的繳費期限內,至5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OK及美廉社)繳款,但欠費逾3萬元者,仍須至移送機關(高公局各分局)或執行機關(執行分署)繳納,或以購買郵政匯票寄至或逕以指定帳戶匯款至移送機關。
配合防疫,高公局呼籲用路人多利用便利、環保及免接觸式的電子收費服務,透過申辦eTag及銀行信用卡自動儲值繳納通行費,除可享帳戶足額通行費9折優惠,也避免衍生後續補繳、欠費罰單或遭移送強制執行等情形。(編輯:陳政偉)11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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