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對台灣澳門同婚登記 陸委會:正配合研議配套
(中央社記者繆宗翰台北13日電)台灣與澳門籍同性伴侶信奇與阿古日前訴訟請求戶政事務所准許登記結婚判決勝訴,並於今天登記結婚。陸委會傍晚表示,尊重法院判決結果,正配合研議跨境同婚配套。
大陸委員會傍晚透過書面回覆指出,港澳人士與台灣人民結婚,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38條前段規定,類推適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陸委會表示,目前司法院院會已通過涉民法第46條修正草案,行政院刻會同相關機關就所涉各類型跨境婚姻,檢視盤點相關法規及行政配套作為,陸委會也配合研議中,希望進一步平等保障落實同婚者之權益。
陸委會指出,司法院院會正辦理與行政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事宜,未來如修法通過,國民即可與港澳同性伴侶在台辦理結婚登記。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通過後,讓同性伴侶可以辦理結婚登記,但由於內政部的一紙函釋規定,跨國伴侶只要有一方原生國家未通過同婚,雙方就無法在台灣登記結婚,使得許多跨國同志伴侶仍無法在台灣辦理結婚登記。
同婚團體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屢次透過司法訴訟盼能翻轉法律,台灣與澳門籍同性伴侶信奇與阿古就是其中一案,他們提告請求准許登記,法院日前也判決他們勝訴,撤銷戶政事務所拒絕登記處分,戶政機關也須准許申請,兩人今天拿著判決書前往戶政事務所成功登記結婚。
伴侶盟方面今天則提到,為了爭取跨國同婚儘速全面開放登記,已在5月24日向監察院遞交陳情,控訴內政部與陸委會等相關部會違法失職,監察委員紀惠容、葉大華與王幼玲在接獲陳情後,已展開調查,預估今年10月以前會有結果。
司法院1月22日通過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修正草案,規定只要一方是中華民國國民,可以在台灣同性結婚,草案送立法院審議。兩岸同婚部分,因涉兩岸條例,不在這次範圍內。(編輯:楊昇儒)11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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