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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外師申請聘僱許可 暫免附健康檢查證明

2021/7/9 15:42(7/9 15:5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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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9日電)考量武漢肺炎疫情及醫院配合加強防疫,勞動部今天說,短期補習班申請或展延聘僱外籍專任教師,可暫時不檢附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在疫情警戒降為1級後15日內補送即可。

根據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擔任短期補習班外籍專任教師工作,在申請或展延聘僱許可時,應檢具該教師由指定醫院最近3個月內核發的健康檢查合格證明,若健康檢查證明不合格者,就不會核發聘僱許可。

不過,考量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嚴峻,加上衛福部指定的健康檢查醫院為配合加強防疫措施,有部分已經暫停辦理健康檢查業務,勞動部日前也發函表示可暫時放寬健康檢查合格證明規定。

勞動部今天表示,從7月1日起至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疫情警戒等級降為第1級或以下的期間,短期補習班向勞動部申請聘僱或展延聘僱短期補習班外籍專任教師許可時,都可暫時免檢附該教師由指定醫院最近3個月內核發的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不過,勞動部提醒,在全國疫情警戒等級降為第1級或以下的隔天起15日內,必須補送資料至勞動部,逾期未補送者,仍將依規定廢止聘僱許可。

勞動部也呼籲,短期補習班應協助及督促外籍專任教師落實防疫相關措施,如果外籍專任教師有須配合辦理居家隔離情形,雇主應告知該教師不得隨意外出,並落實居家隔離應遵守事項,如違反規定最重將依法裁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編輯:管中維)11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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