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染疫慰問金惹議 苗栗縣府:有排除條款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1日電)苗栗縣政府針對確診縣民提供染疫慰問金,遭部分網友質疑可能成為「變相鼓勵」。苗栗縣政府社會處今天指出,領取資格設有排除條款,未遵守防疫規定者,不得領取。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公布苗栗縣新增3例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確診病例。
苗栗縣衛生局表示,3例為移工,皆為6月初採一人一室隔離於集中檢疫所10到14天,無公共活動史,對於社區及工廠不會產生影響。截至目前,全縣累計確診個案數553例,其中移工453人、占82%,本國籍100人、占18%。
苗栗縣政府社會處日前公布,針對確診縣民,依不同身分別提供新台幣2萬至5萬元慰問金,若不幸死亡提供10萬至25萬元不等慰問補助,將由縣府主動核對符合資格者,寄送支票。部分網友認為,此補助「怪怪的」,質疑似乎在「變相鼓勵染疫」。
苗栗縣政府社會處處長楊文志今天在縣府疫情說明會中指出,慰問金發放的前提,是必須符合防疫規定,換句話說,領取資格設有排除條款,凡因未遵守防疫規定受行政處分者,不得領取。
楊文志表示,像是未遵守「避免群聚」規定以致感染者、規避疫調或隱匿疫調資訊者,以及其他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社會秩序維護法等受行政處分者,均予以排除慰問金領取資格。他相信「正常人都不會為了領這份染疫慰問金而故意得病」。
楊文志說,目前政府推出防疫紓困4.0受限於全國一致規定,有些人或家庭可能真的很辛苦,但在財稅審查上仍無法符合現金紓困條件。
為此,縣府提供「實物銀行」開放因疫情導致生活陷困家庭申請,有物資需求家庭可至各鄉鎮市公所、縣府社會處社福中心領取必要物資,詳細資訊可上臉書(Facebook)「苗栗福利讚」查詢。
此外,針對媒體提問有關美國捐贈250萬劑莫德納疫苗縣府未來獲撥配後的開放施打對象,以及第3級警戒管制措施是否考慮28日後分區降級解封?苗栗縣長徐耀昌表示,此由中央統一事權,縣府均遵照中央指示辦理。(編輯:戴光育)110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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