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捕巨口鯊有成 花蓮首例捕獲主動通報並釋放回海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4日電)漁業署今天表示,喜見3日花蓮籍「金鴻3號」刺網漁船於花蓮外海意外捕獲巨口鯊,主動通報並釋回,是去年禁捕上路以來首例。推動禁捕的動社並說,事實證明多數漁民是進步的。
根據漁業署觀察員3日上午9時45分回報陳述,昨天上午一艘花蓮籍刺網漁船船長致電說他正在海上,在花蓮外海距岸2.77浬處意外捕獲巨口鯊,刺網被一尾身長大約4公尺的巨口鯊撞上,漁網緊緊纏繞著魚體無法拉開,他不願把刺網棄置於海中,也不想把巨口鯊拉上船。
當時船長回報說巨口鯊看起來不動、可能死亡了。隨後有好消息,當刺網稍微解開後,巨口鯊身體動了。
過程中,船長與船員們一方面先將巨口鯊的尾巴綁吊固定在船邊,避免掙扎扭動的巨口鯊再度將漁網纏得更緊,一方面加緊將刺網撥除,最後解除巨口鯊尾巴上的麻繩,終於脫困後游回深海。也提供釋放過程影片。
農委會漁業署副署長王正芳告訴中央社記者,這是禁捕政策上路以來主動通報、活體釋放的首例,顯示保育政策的推動在多方努力、溝通下發揮實質效果。
長年推動禁捕巨口鯊等魚類、與漁民直接溝通的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副執行長陳玉敏說,109年漁業署公告禁捕巨口鯊後,許多網友質疑此項政策,認為漁民若有誤捕或混獲,將不會誠實申報,更有人認為禁捕等於斷了巨口鯊研究之路,事實證明多數漁民都是進步的。
她強調,在整體社會不斷提升的保育意識裡,漁民也都更了解「負責任漁業」的意義;且禁捕完全不影響目前最重要的標記研究,以便掌握活體巨口鯊迴游路徑;支持此政策推動的家樂福文教基金會獲知後提供新台幣5000元禮券表揚胡船長,動社提供海上作業需要的解渴飲料,跟漁民一起為保育有成喝采。
農委會109年中預告修正「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漁獲管制措施」,朝向禁捕方向推動,迄今歷經近4個月的意見彙整、多方溝通、評估後,終於在同年11月10日公告並自即日生效,正式禁捕這3個魚種,但為供國內教學或科學研究用則不在此限。
動社補充,巨口鯊與保育類的鯨鯊(豆腐鯊)一樣巨大,行動溫和、緩慢,且更罕見,從1976年被發現命名,到2020年6月17日止,44年來全球僅記錄到226隻,其中約146隻、占6成4,都是在台灣被捕獲,占全球有紀錄數量的一半。(編輯:陳政偉)11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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