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全台3級警戒 食品廣告也禁「脫下口罩」

2021/6/3 20:15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3日電)國內疫情嚴峻,全台進入第3級警戒,不只人人都得將口罩戴緊緊,食藥署近日也發函食品業者,要求食品、健康食品廣告不得出現「脫下口罩」影片或圖文,違者最重可罰400萬元。

全台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嚴峻,民眾無論外出、開車都得戴口罩,但近日有食品廣告為跟上防疫話題,以穿脫口罩動作暗喻食品可提升保護力,引來相關單位關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近日發函食品業者指出,最近發現有食品、健康食品宣傳內容呈現「脫下口罩」關聯示意,但認為目前適逢疫情第3級警戒期間,類似的影片、圖文或關聯示意恐誤導民眾,並不適合,要求修正。

食藥署企科組長許朝凱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以往食品廣告常以穿脫口罩暗喻身體好壞,在疫情前可能影響不大,但如今適逢嚴峻疫情,若再強調吃了哪些食品後可脫下口罩,恐成為最壞示範,讓民眾誤以為吃了特定食品就能不戴口罩,因此第3級警戒期間避免播放。

許朝凱指出,近日發函後,類似廣告都已做出調整,未來若有業者屢勸不聽,恐涉食品、健康食品廣告誇大不實或易生誤解等規定,食品可依法開罰新台幣4萬至400萬元,健康食品可罰10萬至50萬元。(編輯:管中維)110060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