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升溫 苗檢籲勿散播不實疫情資訊以免觸法
2021/5/12 10:28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2日電)國內疫情升溫,苗栗地檢署今天指出,國人應做好自身防疫工作,避免散播不實疫情訊息,去年總共13人因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構成犯罪,提醒民眾不要誤觸法網。
苗栗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109年爆發武漢肺炎期間,轄內共查獲13人因透過臉書、LINE群組傳送、轉傳不實疫情訊息,經認定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傳染病防治第63條規定,構成犯罪而做成緩起訴處分,分別訂定繳交新台幣3萬元予國庫不等之緩起訴處分條件。
警方指出,去年就有一名鍾姓女子在LINE群組內,傳送「有竹南園區的工程師目前在醫院隔離,所以病毒已來新竹、竹南」以及「苗栗第一例確診病例為苑裡人,跑到銀河路KTV唱歌,頭份要淪陷了」,經查證都是不實消息,導致在地民眾人心惶惶。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莊佳瑋表示,部分民眾可能是因好玩、好奇或其他心態,在網路散播疫情訊息,但在此非常時期,呼籲民眾務必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資訊為準,若有任何資訊上的疑義,可透過官方管道查證,切勿以身試法,造成社會不必要的恐慌。(編輯:張芷瑄)11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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