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癌醫中心組織規程廢止 改為台大醫院分院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0日電)台灣大學校務會議今天正式通過決議,廢止癌醫中心醫院組織規程。最初由永齡基金會出資捐贈、原來編制獨立的癌醫中心醫院,正式改列為台大醫學院附設醫院的分院。
最初由永齡基金會出資捐贈的「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原本在組織上與民眾熟知的「台大醫院」(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是2個各自獨立的單位。
台大校務會議於去年10月通過,將癌醫中心改為台大醫院的一個分院,人員和資源可以互相支援,改善經營效率。當時台大校長管中閔更指出,癌醫中心每個月虧損約新台幣4000萬元到5000萬元,向校務基金借用的額度將用罄,恐影響校務發展,改為分院後,會改向台大醫院作業基金借款。
台大今天再召開校務會議,正式決議廢止「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組織規程」,並通過「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中心分院組織規程」。現任癌醫中心院長楊志新表示,教育部日前已同意改制,並要求在6月1日前完成所有程序。
今天校務會議通過組織規程後,管中閔表示,癌醫中心納入總院(指台大醫學院附設醫院)後,總院各方面管理行之有年、井井有條,「大家應該可以更加放心。」
另外,上次校務會議中,多名教師代表希望公開永齡捐贈癌醫中心的合約細節,管中閔表達需詢問永齡基金會意見。今天校務會議上,管中閔指出,對方明確表達不願公開。
管中閔的說法引起多名與會代表不滿,批評校方不公開透明,刻意保護捐贈人。管中閔則強調,學校沒有刻意要保護誰,有諮詢過法務處意見。法務處代表接著指出,經與律師討論,如果公開,可能會使台大面臨訴訟的風險。
不過,許多教師仍不滿意校方解釋,經過多時討論後,管中閔引述法務處意見,建議教師可循政府公開法提出訴訟,由法院來判斷能不能公開。(編輯:卞金峰)11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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