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別當網路性騷擾幫助犯 勵馨籲勿轉載

2021/3/14 17:23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4日電)面對網路性騷擾或性別歧視,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今天說,受害者應蒐證並告知加害人,要求修正或舉發;一般民眾若任意轉載違反性平的文章等同幫助犯,應停止轉載行為。

無黨籍高雄市議員黃捷表示,近來網路再現對她性騷擾訊息攻擊,讓她很困擾。此外,前桃園市議員王浩宇在臉書上表示,珍愛藻礁公投連署領銜人潘忠政轉貼影射他是同志的文章。

王玥好告訴中央社記者,有時民眾在情緒發洩的當下沒有發現自己已經觸法,就被騷擾的當事人而言,可蒐證及告知加害人,已經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要求修正或舉發。

王玥好指出,如果受害者沒有做這些動作,很有可能加害者並不認為自己的行為就是性騷擾或性別歧視,因此蒐證與告知,在某種程度也是有一種教育及提醒的用意。

王玥好強調,蒐證的重要在於舉發案件必須提供證據。至於是否真的要走上司法一途,王玥好認為,可視發文者是累犯或初犯而定,若是初犯,或許透過提醒之後就能理解惡意發言就是違法行為,但若是累犯,可能必須透過司法判決才能學到教訓。

如果一般民眾任意轉載帶有性騷擾或性別歧視的文章,王玥好認為,就算是第二手的資訊,也可以算是幫助犯;每個人對於性別平等的觀念不同,所以對於轉載訊息的嚴重性認知也不同,因此若是看到有違性平的文章,應停止轉載的行為。(編輯:管中維)1100314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