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同勞檢限企業工會異議 職安署召開會議討論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日電)不滿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函釋排除產職業工會而僅限企業工會陪同勞檢,工會聯合團體今天再度要求廢除函釋,職安署則表示,今天及明天將開研商會議,聽取各界意見。
勞動部在民國107年曾發布函釋指出,「勞動檢查法」及「地方主管機關執行勞動條件檢查注意事項」中所稱的工會應指「企業工會」,去年底又另外發布函釋,強調企業工會所指派陪同檢查者,「應為該受檢事業單位所僱勞工」。
由於工會聯合團體質疑這兩條函釋恐讓勞檢淪為形式,今天再度到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前召開記者會,要求職安署廢除函釋。
台灣鐵路產業工會秘書長魏豫綾指出,勞動部今天大動作邀請工總、商總一起出席有關勞動檢查制度的研商會議,但這根本是跟鬼拿藥單,勞動部對於勞工的保障不僅一年比一年退步,經勞工團體抗議後仍有恃無恐。
魏豫綾也批評,根據民國108年勞動部資料,全年中央與地方勞檢案件有16萬多場,但其中只有3000多場有工會陪檢,佔比僅2%,比台灣工會組織率7%還低。
魏豫綾說,勞動部勞檢不一併通知產職業工會,就會造成全台灣280萬名產職業工會會員的權益受損,目前台灣有58萬名企業工會會員,但無法加入企業工會的勞工只能加入產職業工會,當勞動部用函釋讓產職業工會無法有同等於企業工會權利時,同時也就是宣告了不平權勞工保障。
台灣郵政產業工會副理事長黃柏維則表示,工會陪同勞動檢查是協助勞檢員深入瞭解工作場域勞動特性,並做出正確判斷的重要制度,勞動部應擴大勞工保護傘,將工會定義納入產職業工會,放寬陪檢權的資格,以工會幹部與專業人士為依歸,不應限縮為同一場廠或同一單位。
對於工會團體訴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組長許莉瑩表示,許多相關單位對此有許多意見,所以今天及明天將召開兩場會議,今天邀集交通業、電機業、學者專家及相關主管機關等,明天則是針對醫療事業,會請相關產職業工會跟醫院相關團體等單位來開會,會後將針對相關意見來進行研議。(編輯:陳仁華)11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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