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花改增大貨車行駛路段 19日起全線可通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1日電)公路總局今天宣布,台9線蘇花改南澳至大清水19日上午9時起,開放大貨車通行,蘇花改全線除了小型車和大客車外,大貨車也可行駛。
台9線蘇花改分段通車,目前全線可通行小型車及大客車,蘇澳至東澳段,民國108年1月17日起,先開放長度12.2公尺以下的大貨車通行,108年6月21日放寬至16.5公尺的大貨車。
公路總局說,蘇花改南澳至和平、和中至大清水於去年1月6日開放通行小型車及大客車後,持續觀察交通狀況,並展開大貨車通車整備,與宜蘭縣及花蓮縣政府警、消、衛生等聯防單位的共同努力下,完成所有應變與管理準備,將於今年1月19日上午9時開放大貨車通行。
公路總局說,目前蘇花路廊東澳至花蓮仍有未改善的路段,包括東澳至南澳、大清水至崇德,這些路段因受限道路線形,目前僅開放12.2公尺以下的大貨車通行,這次開放大貨車的蘇花改路段皆須行經東澳至南澳往返宜蘭與花蓮,所以南澳至和平、和中至大清水僅開放12.2公尺以下非管制大貨車通行,並禁行載運危險物品車輛。
公路總局說,蘇花改全線開放大貨車通行後,平行的台9丁線(舊蘇花公路)將同步禁止大貨車通行,未來台9丁線除載運危險物品車輛及沿線的工廠、工地、商家或其他臨時性需求(如搬家)可申請通行證通行外,其餘穿越性的大貨車應行駛蘇花改路段。
根據公路總局的規定,一般大貨車通行證可依「省道台9丁線大貨車行駛公告禁行路段通行證申請作業規定」申請通行證,其中自用大貨車可向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申請,營業用大貨車則向車籍所在地各區監理機關申請。
公路總局提醒大貨車駕駛人,進入蘇花改各路段時,無論有無載運貨物,都應靠外側行駛進入地磅站檢查,檢查無疑後請依儀控號誌進入主線;行駛於蘇花改時應與前車保持100公尺安全距離並行駛左側的主線車道,禁行右側的路肩,更禁止超速、超車、逼車等危險駕駛行為。
公路總局宜蘭及花蓮監理站將會同警察機關,常態性每月排定班次執行監警聯稽路檢勤務,確保行車安全。(編輯:張雅淨)1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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