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局不得領中藥調劑費招致反彈 健保署喊卡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6日電)健保署預告相關規定,明訂僅給付中醫醫療院所的中藥調劑費,將藥局排除在外,引發藥師反彈,揚言健保署若不正視,不排除走上街頭。健保署今天晚間宣布條文不修了,將再溝通。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近日預告「健保特約藥局不得申報中藥費及藥品調劑費」,限定中醫醫院、中醫診所及西醫附設中醫部門才能申報中藥調劑費,將社區藥局排除在外,掀起藥師界不滿,7000多名藥師連署抗議。
健保署醫管組科長陳依婕今天接受記者電話聯訪時表示,根據「藥事法」規定,具一定資格及設備的藥師及藥局可調劑中藥處方,但健保開辦初期幾乎沒有符合上述資格的社區藥局,因此始終沒有給付調劑費用。
陳依婕說,去年底的召開的健保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健保共擬會議)上,藥師公會全聯會代表曾提到已有愈來愈多社區藥局具備調劑中藥的資格,希望納入給付,但當時因中醫總額沒有這一項費用,因此至今仍無法達成共識。
藥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黃金舜受訪時說表示,全台持有藥師執照者約有10萬多人,其中3萬人可執行中藥調劑業務,6000多家健保藥局中,經衛生主管機關登錄可調劑中藥的也有4000家左右。
黃金舜說,近年一家中部社區藥局向健保署申請中藥調劑給付遭拒,因而向健保署提出行政訴訟,歷經2、3年訴訟,近日即將宣判,質疑健保署此時修訂這項標準,就是為了替自己解套。
黃金舜強調,藥師公會全聯會致力推動醫藥分業多年,日前已行文主管機關表達對此預告的不滿,健保署若遲遲不給善意回應,不排除發動藥師走上街頭。
健保署晚間也發布新聞稿回應此事,考量藥師團體對於此次條文修正提出許多建議,將持續溝通凝聚共識,暫不修正該條文。
不過,健保署也強調,由於開放社區藥局調劑中藥涉及中醫門診總額分配,健保署需再與總額團體協商特約藥局調劑中藥相關費用。(編輯:陳清芳)11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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