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設動保警察 學者提保七或婦幼警察等6模式
2021/1/6 12:48(1/7 17:26 更新)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6日電)民間團體倡議多年呼籲設置「動保警察」,專責保護動物的業務。動保警察怎麼設置,學者今天提出6種模式參考,並指出其中又以「保七模式」與「婦幼警察模式」較其他方案的可行性高。
動物保護立法運動聯盟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探討動物保護警察的推動方向。
主持記者會的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秘書長何宗勳表示,「動物保護法」已於2017年4月修法通過虐殺動物加重刑責,但相搭配的動保警察卻遲遲不見下文,2019年成立的動物保護立法運動聯盟因而將「動物保護警察法制化」列為重要訴求之一,並獲得當時正爭取連任的總統蔡英文回應,表示為遏止虐待動物行為,「在可支配的條件下,會加強調配人力,建立警民合作、鼓勵通報。」
長期研究動保警察設置的國立台南大學行政管理系教授吳宗憲今天受邀出席記者會,他提出台灣設置動保警察有6種模式可以參考,包括移民署模式、警政署借用模式、保七模式、婦幼警察模式、荷蘭動物保護警察模式、美國洛杉磯市動物保護警察模式。
吳宗憲認為,其中又以「保七模式」與「婦幼警察模式」較其他方案的可行性高。
包括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世界愛犬聯盟、中華民國關懷生命協會在內等多個民間團體,以及民進黨、國民黨、時代力量、台灣民眾黨等政黨青年代表,今天也與會表達力挺設置動保警察。
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調查主任曾譯瑩指出,該協會每年受理約600件至700件民眾通報的疑似動物受虐案件,需要對動保法、動保知識有專業度的專責動保警察。(編輯:蘇龍麒)11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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