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防洗錢漏洞 郵輪類出國須通關查驗現金限額攜帶

2020/12/29 19:22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9日電)交通部航港局今天表示,為避免洗錢漏洞,今後民眾參加郵輪類出國行程,都要辦理關查驗,只能攜帶限額的現金。

武漢肺炎(2019 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影響,業者在台灣推出跳島或環島的郵輪類出國行程,但因不必通關查驗,出現民眾攜帶的現金無上限或免申報等洗錢漏洞。

航港局指出,已向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報「郵輪類出國遊程專案」,24日獲同意辦理,後續郵輪業者須向航港局申請專案航班,旅客登輪前由關務署、移民署、疾管署及海巡署等單位,按照洗錢防制法規定辦理通關查驗。

航港局說,今後搭乘郵輪旅客將與搭船、搭機入出國境的旅客相同,只能攜帶限額的現金,澈底杜絕可能的非法洗錢問題。

航港局表示,依「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的人員出入境,同一人於同日單一航(班)次攜帶應向海關申報並向法務部調查局通報的物品,包括逾等值1萬美元的外幣、香港或澳門發行的貨幣現鈔、總價值逾10萬元的新台幣現鈔、總面額逾等值1萬美元的有價證券、總價值逾等值2萬美元的黃金,及總價值逾等值新台幣50萬元的物品。(編輯:管中維)109122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5